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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本,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12 05:35:5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合理要求,就像公务员要最低服务年限一样,
是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在编人员也签订聘用合同。

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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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说明:  1.本样式适用于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性质的安置单位;  2.合同相关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与相应人员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具体要求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协议书为准。  第四条 甲方将乙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条 乙方月工资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其支付项目 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所涉及的项目 执行。乙方的工资调整: 1.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调资政策相应进行调整;2.比照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由乙方自行申报并通过县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且考试合格,经相关机构认定其技术等级后,甲方按照其相应的技术等级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对应调整落实其工资待遇 .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其他法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二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基数;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除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和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劳动合同怎么填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全日制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三、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http://www.mdjagri.gov.cn/law/list.asp?id=746
事业单位作为特殊的用工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一整套选任和选聘程序。企业等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全日制劳动合同

4,请问一般的员工聘用合同的格式

附件 1 编 号 黑 龙 江 省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合 同 书 聘用单位 被聘员工 主管部门 填表时间 黑龙江省人事厅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聘用合同书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其员 工,在实行聘用制时由本人和聘用单位如实填写,填 写不下的项目可加附页。 二、 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合同鉴证部门备案一份。 三、 “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单位(全额、非全额) 或非财政补助单位。 四、 “基本工资“指档案工资。 五、 “聘用合同内容“原则上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制管理办法》(黑办发[2002]7号)填写,主要应具备以下条款: 1、 聘用岗位与工作内容及职责;2、聘用合同期限;3、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4、工作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5、工作纪律;6、聘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9、争议的处理;10、合同的鉴证。 具体格式参照表后所附样本。 六、 本聘用合同书由黑龙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 甲方(聘用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聘员工)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身份证号 户 口所在地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基本工资 聘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聘用岗位 实发工资 聘用期间档案存放单位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 谓 姓 名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有何特长熟悉何种专业 有何发明创造或新成果 懂哪一种外国语言程度如何 工 作 简 历 何年月至何月 何 地 何 单 位 职务 证明人 学 习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何地何学校何专业 职务 证明人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何年月至何年月 何部门组织 培训内容 成绩 证明人 聘 用 合 同 内 容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定:(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214聘 用 合 同 鉴 证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 鉴证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鉴证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聘 用 合 同 内 容(样本) (注:样本中“( )”内是对要求的说明或解释,或是填写合同需要依照的主要内容,未加括号之处原则上按样本文字表述;空白处请按各自实际情况填写)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被聘员工) 甲方法代表人 聘用岗位:(部门、岗位、职务) 或委托代理人: 第一条 聘用依据 (根据 有关内容或条件款或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本条款内年限数为大写)。 1、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月;其中,试用期为 月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任务期限合同: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事 特定工作任务,自 年 月 日至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第三条 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确定乙方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或岗位职责。) 第四条 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完全与健康)。 第五条 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关存的分配制度,甲方根据国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或它形式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的数量、期量,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并根据国有半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纳,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及黑龙江省珠有关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享受规定的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时,非因工负伤和患病时的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有权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按合同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第七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聘用期内的工作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在聘用期内不能履行从合同的;、 (3)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 严重失职、渎职,给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赞成违法违纪的; (5) 连续超1个月或1年内累计超过两个月无故旷工的; (6) 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下列是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试聘期尚未结束时; (2) 事业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有关政策规定的; (3)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中专以上学校及应征入伍的; (4) 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被招考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 公派出国学习或劳务输出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经岗位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高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 聘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列合同过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聘用合(符合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者除外); (1) 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3)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八章 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围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 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责。 ) 2、(乙方系甲方出资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 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费用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费用,数额按培训或引进后乙方为甲方服务的年限,以每一所支费用的20%的比例计算)。 3、(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而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相应在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经济赔偿。) 第九章 聘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甲乙双方可关规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章 双方其它约定 1、 2、 3、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鉴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和鉴证部门各备案一份。 2、本合同应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国家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本工资 试用期限 工作时长 及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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