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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房价,上海共有产权房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23 14:28:5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共有产权房政策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在本市无住房;   3.已婚;   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上海共有产权房政策

2,上海2o14年闵行经济适用房房价什么时候公布

目前上海2o14年闵行经济适用房房价还没有公布哦咨询申请受理时间  本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自2014年10月20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请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婚姻状况证明(如有离婚人士请带好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申请。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周六、周日不受理)建议你最好去当地的交易中心咨询下 这种情况外面无法给到你准确的信息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目前上海2o14年闵行经济适用房房价还没有公布哦咨询申请受理时间 本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自2014年10月20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请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婚姻状况证明(如有离婚人士请带好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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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有产权房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2014年4月,住建部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2017年8月,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
共有产权房政策下来后,住房刚需者可以只用商品房价格的一半来购房,这无疑对住房刚需者是利好消息,而对商品房市场造成一定冲击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2017年7月,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9月3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共有产权房

4,上海两个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多少平方男方上海人女方外地城

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  (三)4人及以上家庭.2万元(含7,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  二.2万元),购买一套一居室、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户口簿。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  一: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  三,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丧偶: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女性年满28周岁,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购买一套三居室。 带好身份证 ,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四)家庭人员较多、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附,男性年满30周岁,购买一套二居室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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