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静安区 > 上海市房屋性质更改,房屋产权 产权局随意更改房屋性质

上海市房屋性质更改,房屋产权 产权局随意更改房屋性质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3 06:22:33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房屋产权 产权局随意更改房屋性质

1、没有权力更改房屋产权性质。2、不可以随便更改,上面记录的内容受法律保护3、违法形为且侵权4、应向当地产权局咨询、如没有结果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我的是开发商给代办的,你先找找售楼部的人。花了钱就该省心,有事尽量让他们代办。

房屋产权 产权局随意更改房屋性质

2,房屋产权的性质可以变更吗

产权性质是不可以更改的,从开发商拿地开始就决定了房子的产权性质。一般商住的房子产权性质是50年,居住是70年。产权性质是开发商申报房屋土地管理局,由国家批准才可以建设使用的,也就是说产权性质不是说变就变的。希望能帮到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房屋产权的性质可以变更吗

3,房屋使用性质变更办公楼负一层房产证上写为车库现在想变更使

如果要更改房产的使用性质的话你个人是很难做到的,得是开发商出面去当地的住建局申请,而且手续相当的复杂繁琐,简单的讲该项目得是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负一层的产权性质改为商业用途,以致后面的所有手续全部要重新办理。而且我认为开发商不会给你更改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地下负一层的车库是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如果将其使用性质更改的话会导致该项目的部分数据缺失或不足,而无法通过验收。鉴于以上原因,我建议你还是考虑做做消防的工作吧这样要简单得多。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房屋使用性质变更办公楼负一层房产证上写为车库现在想变更使

4,房屋属性变更原动迁安置人是否还享有居住权

  肯定还是享有居住权的——  公房转为产权私房,购房人通常以较小的对价取得房屋产权,而共同居住人放弃购买权的同时却没有明确放弃居住权,这样,当共同居住人主张居住权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1、承租房性质与普通商品房屋不同,具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取得产权的对价也不同,并且公房中通常有其他共同居住人,所以不能简单的从房屋权属的角度确认房屋居住使用权。  2、根据各地的房屋租赁条例,公房出租人不得终止租赁关系,因此房屋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对房屋都有承租使用权,房屋转为产权房之后,其中一人取得产权,但是其他人作为同住人房屋使用权仍应得以延续。既然买卖不破租赁,而房屋租赁的主要内容就是居住权,故买卖不破居住权,从法理上是能够成立的。  3、以上海为例,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规定:房屋产权人要求无产权的原公房同住人迁让的,对有扶养、监护关系的同住人应保护其房屋居住使用权;对其他同住人可根据其在他处有无住房等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说明上海高院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有了较为成熟的认识。一般目前实际操作中,对在上海无其他房屋居住,应保护对房屋的居住权。

5,上海修改户籍规定 房屋权利人可申请户口迁移

应该不可以,因为你们是外地户口,不是上海户口,上面这条只是针对上海市内迁移或符合正当理由可以迁入的外地户口,比如你公婆是不是知青,是的话女的55岁,男的60岁可以把户口报进你姐姐的户口内。当然还是要户内所有人员同意的,但你老公已经结婚不能享受知青优惠政策了。
其含义是:上海市的房屋产权人或在册户口的公房承租人死亡,因故还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或者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办理房屋权证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要权利人同意或者在册户口人同意,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或迁出手续。其关键是上海户口在上海不同辖区之间的迁移,不涉及外地户口迁入的问题。因此不适用你说的情形。

6,房屋属性变更原动迁安置人是否还享有居住权

  肯定还是享有居住权的——   公房转为产权私房,购房人通常以较小的对价取得房屋产权,而共同居住人放弃购买权的同时却没有明确放弃居住权,这样,当共同居住人主张居住权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1、承租房性质与普通商品房屋不同,具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取得产权的对价也不同,并且公房中通常有其他共同居住人,所以不能简单的从房屋权属的角度确认房屋居住使用权。   2、根据各地的房屋租赁条例,公房出租人不得终止租赁关系,因此房屋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对房屋都有承租使用权,房屋转为产权房之后,其中一人取得产权,但是其他人作为同住人房屋使用权仍应得以延续。既然买卖不破租赁,而房屋租赁的主要内容就是居住权,故买卖不破居住权,从法理上是能够成立的。   3、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规定:房屋产权人要求无产权的原公房同住人迁让的,对有扶养、监护关系的同住人应保护其房屋居住使用权;对其他同住人可根据其在他处有无住房等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说明上海高院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有了较为成熟的认识。一般目前实际操作中,对在上海无其他房屋居住,应保护对房屋的居住权。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房屋性质上海市房屋性质更改产权局随意更改房屋性质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