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静安区 > 在上海市有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在上海租的房子大于15平能申请公租房吗

在上海市有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在上海租的房子大于15平能申请公租房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8 21:51:2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在上海租的房子大于15平能申请公租房吗

租的房子是不被列入名单的,廉租房也是属于国家开发建造的扶持房,我也才到浦东很高兴可以帮到你
15平的要看你是哪个区块的,一共有几个户口。我们在浦江镇,遇到过15个平方分到80平的例子。自熊猫家装网

在上海租的房子大于15平能申请公租房吗

2,外地人在上海长期居住的能申请公租房吗

可以,但现在基本还没有房源````而且相关要求,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外地人在上海长期居住的能申请公租房吗

3,如何申请上海公租房

申请上海公租房如下: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文章第三部分。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扩展资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共租赁房

如何申请上海公租房

4,在上海怎么可以申请到公租房

申请条件:(一)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含2年),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2、未享受本市其他保障住房政策;(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文化、科研等机构;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业、美丽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四新经济类企业;3、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紧缺急需特殊人才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扩展资料:续租和退出:(一)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仍需租赁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向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提出申请,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许续租。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2、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含动迁安置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3、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续租,确实有特殊困难,无法按约定返还该房屋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可给与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缴纳。(三)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累计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四)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可以解除承租行为,但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及本人所在单位,承租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TAG:在上海上海上海市有房在上海市有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