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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户贷款余额,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账户余额多少才可以贷满30W补充公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9 17:49:2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账户余额多少才可以贷满30W补充公

基本户余额的40倍,起码7500元;补充户余额20倍,起码5000元;还要综合您公积金月缴额算你的年还款能力,个人月缴额/0.14*12=年还款能力;上海公积金咨询:950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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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夫妻公积金家庭贷款额度计算

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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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贷满12个月30w条件满足参贷人公积金余额

参贷人如果余额不足7500元,但是申请贷款前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以通过单位补缴,再拿单位开具证明去做复议,之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了。单位补缴很简单的,你出钱,麻烦他们跑一次建行就好了;关键公积金复议,他是要审查你为什么补缴公积金,是否存在恶意骗贷的情况,你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提供相关证明。
可以的,让公司给你补交。
如果你的公积金只能带30万 你可以做个组合贷款 就是30万的利息是公积金的利息 剩余的是商业贷款的利息 这样也是比较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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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每户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相较于原先的最高80万元来说,可以多贷款40万元的公积金,而原本这40万元是需要用商业贷款来贷款的,以基准利率、等额本息来计算,40万元从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为20年的话,每月还款额减少418.78元,按30年来计算的话,每月还款额减少462.89元,大大节约了购房者的成本支出。

5,有关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谁帮我算下

你所给出的条件尚无法计算出(缺少你的年龄、性别、房屋信息); 推荐上“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有个”公积金网房贷计算器“,输入信息马上可以试算出最高贷款额度及年限。 如有具体问题,请再追问。 ------------------------------------------- 根据给出的条件,计算结果:最多可贷到48万,贷款期限在17?30年,根据个人需要。 首次购房,借款人收入稳定、按期缴纳公积金、个人帐户内有一定数额的余额;此类公积金贷款,一般会批的; 经适房贷款未接触过,不甚清楚,但根据你提供的公式,只要延长贷款期限,就可迎刃而解。贷款期限是可以更改的,今后收入提高,可以提前还贷。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两人一起申请,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一人多。主贷人一般是收入和缴纳公积金较多的那人。

6,想在上海买房请问可以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若是招行个人住房贷款:1、“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一般的话,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至少要交满6个月以上,不过最好是一年,一般贷款的额度是你当时公积金里面余额的10倍。一、贷款基本条件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 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 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更多贷款相关详见我“空间”

7,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多少余额可以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和余额没有关系,他是以你的公积金月缴数来定的,上海补充公积金月缴纳少于740元,只能贷30万,多于740少于1480贷40万
连续缴存满6个月可以申请贷款,看余额多少决定贷款额度的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提现或者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给你一份公积金使用相关规定: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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