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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食品药品 十三五,消郁灵是不是获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号G20041023 了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9:52:3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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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郁灵是不是获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号G20041023 了吗

消郁灵是保健品,不是药品。保健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1023。

消郁灵是不是获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号G20041023 了吗

2,奉贤区食品监督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在奉贤区环城东路399号奉浦丽州大厦11、12楼。可向该分局的执法大队举报。

奉贤区食品监督局

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黄浦区河南南路288号,近城隍庙。坐公交66路,929路,969路,980路在河南南路福佑路站下车,以及地铁10号线到豫园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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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编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9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5名,并按有关规定设置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5,谁告诉我

咸是小事,小心致癌吧 据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介绍,最近一次对火锅汤汁中的亚硝酸盐等物质进行的检测和研究结果表明,当火锅烧煮60分钟和90分钟后,汤汁中的亚硝酸盐的含量分别超过了10毫克/公斤和15毫克/公斤,高于一般食品。 亚硝酸盐一次大量(超过200毫克)被吸收进人体时,可将正常的血红蛋白转变为高铁血红蛋白,造成人体缺氧,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笔者了解到,国家目前虽然尚未制定火锅汤料中亚硝酸盐的限量标准,但已制定对腌制酱菜的标准为20毫克/公斤。 另外,火锅食品中的肉类、鱼类、内脏等高蛋白食品都能在长时间高温烧煮过程中释放出胺类物质,胺类中的二级胺类与亚硝酸盐结合,会形成一类致癌物质———亚硝胺。火锅的高温还会导致蔬菜中的维生素C遭到破坏,而维生素C恰恰具有抑制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除了长时间煮火锅容易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之外,食品专家还表示,如果吃了未涮熟的猪、牛、羊、鸡、鸭、兔等肉类食品,或者是不熟的螺、鱼、蟹、蛙、蛇等食物,因病源尚未被杀死,就可能患食源性寄生虫病。火锅食用方法不当,还容易因食物过烫引起口腔烫伤等。所以,近年来专家和普通市民都日渐关注火锅这种餐饮方式的卫生安全问题。
火锅里的盐的一定的,火锅里的水越煮越少,就会越煮越咸了.
水少了

6,市面上的两种复方酮康唑软膏有什么区别

10万瓶假冒复方酮康唑软膏被查获 制假窝点竟是“AA”级企业10万瓶假冒复方酮康唑软膏在南通被查获。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上海会同南通稽查人员破获一起特大制假窝点,制假单位为中外合资企业南通申美精细化工品有限公司,且是一个连续数年被某咨信评估机构评为“AA”级信用企业。 3月28日,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接上海宝龙制药厂举报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上一直有该厂主打药品“复方酮康唑软膏”的假冒产品出现。调查发现,南通申美精细化工品有限公司大批量生产假冒该企业品牌的药品“复方酮康唑软膏”。3月29日,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派员与宝龙制药厂人员一同前往南通,与南通食药监局、当地公安部门前往制假地点。 在南通申美精细化工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内调查人员发现,生产车间的流水线和地面上堆满了假冒上海宝龙制药厂的药品“复方酮康唑软膏”,大、中、小包装材料及标签、说明书随处可见,灌装、贴签的人都有。车间四周的仓库里还有数千箱各类成品,仅仿冒美国曼秀雷敦公司的润唇膏就有1500箱,两种包装的清凉油约3000箱,立体货架上也装满了各种包装材料。稽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个大约100平方米的地下仓库,仓库里是各种产品的说明书和标签。 经查,现场发现“复方酮康唑软膏”(7g)成品有100箱计10万瓶,小包装盒10万只,产品说明书约1万张,中包装盒约200只,空瓶约5万只。 记者了解到,南通申美精细化工品有限公司是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专业生产风油精、清凉油等医用保健品和洗化等日用化学品,产品全部外销。公司2002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连续数年被某咨信评估机构评为“AA”级信用企业。
估计便宜的是假药

7,保健品中关于排毒的说法是否符合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

“调节肠胃”、“消除疲劳”、“消除口臭”、“排除血液、淋巴、皮肤、肝肾中的毒素”,类似的大肆宣扬“排毒”功能的保健品广告如今在上海到处可见。但事实上,保健品的功能在国家卫生部的规定中有明确说明———只有22种,“排毒”功效只能用于药品范围内,保健食品宣扬“排毒”就是一种虚假广告。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营造放心排毒类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环境研讨会”上获悉,1-8月间,上海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查到宣扬“排毒”功效、涉嫌违法广告的达31次,涉及11个产品,包括美多膳食纤维、更娇丽减肥茶、双金爱生等知名品牌。   上海市药品监督局流通处处长陆建华表示,使用“卫食健字”的保健食品在广告中不得宣扬药物功效,涉及药物功效、适应症的宣传语只能用在“药准字”商品中。保健食品广告需有明显的保健食品标志,否则就是夸大宣传,涉嫌虚假广告,属于严重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依据《食品卫生法》有权对该生产企业予以相应处罚。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第一分清是“药”还是“食”?,凡声称有治疗、辅助治疗、保健、预防作用需口服的产品,应有“药准字”批准文号;具保健预防作用的,应有“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获“国药准字B”的保健品将只能在药店买到。自明年1月1日起,“健字”号药品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这样一来,含有中药成分的保健品与药品将不会再有中间概念,消费者一看批号就能分清是“药”还是“食”。
卫生部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就我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做如下调整: 一、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 1、 免疫调节 2、 调节血脂 3、 调节血糖 4、 延缓衰老 5、 改善记忆 6、 改善视力 7、 促进排铅 8、 清咽润喉 9、 调节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抗突变 13、抗疲劳 14、耐缺氧 15、抗辐射 16、减肥 17、促进生长发育 18、改善骨质疏松 19、改善营养性贫血 20、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21、美容(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和油份) 22、改善胃肠功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润肠通便/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作用) 除上述保健食品功能外的其它功能暂停受理和审批。 二、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功能不超过两个。 三、不再受理已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增补功能的申请。 以往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000年一月十四日
医学上的排毒和保健食品的排毒是两个慨念,完全不能同等
不符合规定
症状.过度劳累使身体的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引起体内主要的器官和系统失衡,比如发生心律不齐、内分泌失调等等,严重的...晚间11-凌晨1点,肝的排毒,需在熟睡中进行. 凌晨1-3点,胆的排毒,亦同. 凌晨3-5点,肺的排毒.此即为何咳嗽的人在这段...
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并没有排毒这一名词解释,也没有相关的条文规定。排毒一词是商家炒作起来的一种名词概念,在赋予有排毒功能的保健品中也是一个概念模糊的说法,在医学中排毒与这里所指的排毒并非统一概念,所以其效果也是讲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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