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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电子版哪儿有啊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1 01:07:1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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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电子版哪儿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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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电子版哪儿有啊

2,分户验收方案

1、分户验收的依据,规范、地方文件要求等等;2、分户验收的对象。包括每户的编号,公共部分的划分,土建、水电的验收内容;3、验收组织机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分为几个小组;4、验收进度。5、具体验收要求。各个分项,在地方文件都有;6、使用的表格作为附件。

分户验收方案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组织及验收程序有哪些

1 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并依据本规程第3.0.2条要求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2 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按本规程附录A现场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 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4 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按本规程附录C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组织及验收程序有哪些

4,分户验收中的全数检查是什么意思不是已经规定检查点数了吗请指

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第五条 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和屋面、外墙面无渗漏和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二)门窗;(三)护栏;(四)地面、墙面和天棚的面层;(五)有防水要求房间、部位的地面防渗漏;(六)室内给排水;(七)室内采暖;(八)室内电气;(九)其他应进行分户验收的内容。第七条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按户制作验收图并标注出检查点位;(二)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范、标准中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三)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由责任单位彻底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予住户;(五)分户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第八条 分户验收质量标准分户验收时,应依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中相应项目的质量要求,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中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的相关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第九条 分户验收内容(一)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二)一般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照本《规定》中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分户验收的推荐用表见附表,供参考及选用。高级装修的住宅工程,其分户验收应按照上述分户验收项目划分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后,可自行确定增加的验收项目和制定相应的验收记录表格。第十条 分户验收的方法分户验收时,对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均应逐间(处)全数检查,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工具和每间(处)检查的点数均应符合相应检验批验收的规定。分户验收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共同进行,按国家规范和辽宁省实施细则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对检查项目实施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检查数据应在当场予以记录,每套住宅或公共部位验收完后,应及时在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上进行责任签署。第十一条 分户验收的实施(一)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别进行。第一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第二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二)分户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针对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实施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分户验收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如主入口处或临街的山墙处。工程标牌镌刻的字迹应清晰醒目,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第十三条 经分户验收合格的,在住户入住前应在住户分户门内侧张贴维修工作联系卡,对住户进行提示。维修工作联系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在向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作为附件同时报送。第十五条 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十六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国家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对一定户数的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第十七条 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六年九月一日起试行。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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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户验收规范

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请参考 一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1、验收内容: 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二 门窗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2)、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3)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4) 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 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2)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3) 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4)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三 栏杆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 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2) 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3) 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4) 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2) 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3) 栏杆应防止攀登。4) 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应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四 防水工程质量1、验收内容:1)屋面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蓄水(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3)外墙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2)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3)墙面无渗漏。五 室内空间尺寸偏差(表式见附表二)1、验收内容:1)室内净高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3)地面水平度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水平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2、验收标准:1)净高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2)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3)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4)精装修标准另定。六 给排水工程质量1、验收内容:1)管道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并观察。全数检查。2)管道坡向检查方法及数量:水平尺检查。全数检查。3)地漏水封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试水观察或检查是否设置存水弯。全数检查。4)伸缩节、检查口、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2)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3)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4)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间距不大于4m),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5)、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七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配电箱安装质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和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全数检查。2)开关、插座安装质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2)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接地可靠。八 其它1、验收内容:1)烟道设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2)空调孔、板设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2)空调孔、板位置、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九 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1、验收内容:1)外墙渗漏、裂缝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在肉眼可见范围内全数检查。2)地面裂缝、空鼓、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3)楼梯梯段宽度、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4)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大值。5)防攀滑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6)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及净高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7)地下室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8)地下室地面、墙面、顶棚渗漏、裂缝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9)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外墙无渗漏、裂缝。2)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3)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六层以上不应小于1.10m。4)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5)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6)防护栏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0.11m。7)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8)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0m。9)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0m。10)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1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m12)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13)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14)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鑫园验房公司是从事毛坯房验收+精装修 全程监理+精装修验收+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
规范上规定每间都要检测的,也可以抽检,如果你跟监理关系不错的话

6,住宅分户验收内容有哪些以及验收规范

住宅分户验收是在交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具体有哪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验收项目: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验收内容: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检查方法: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cm验收标准:楼地面空鼓面积不得超过400cm2,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墙面、天棚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参照标准:GB50209-2002-5.3.4、5.3.6;GB50210-2001.4.3.5;GB50204-2002.8.2.1验收项目:门窗安装验收内容:窗台高度检查方法: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验收标准: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参照标准:GB50352-2005.6.10.3;GB50096-1999.3.9.1验收项目:门窗安装验收内容:外窗渗漏检查方法:淋水试验或雨后目测验收标准:外窗及周边无渗漏验收项目:门窗安装验收内容:门窗开启检查方法: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验收标准: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参照标准:GB50210-2001.5.3.4;GB50210-2001.5.1.11验收项目:门窗安装验收内容:安全玻璃认证标识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验收标准: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参照标准: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验收项目:栏杆安装验收内容:栏杆高度、竖杆间距检查方法:钢尺检测,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验收标准:低层、多层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净高不应低于1.10m,不得有负偏差参照标准:GB50210-2001-12.5.6、12.5.9验收项目:栏杆安装验收内容:防攀爬措施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有水平构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参照标准:GB50352-2005-6.6.3验收项目:栏杆安装验收内容:护拦玻璃检查方法: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验收标准:必须使用刚化玻璃或刚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刚化夹层玻璃参照标准:GB50210-2001-12.5.7验收项目:防水工程验收内容:屋面渗漏检查方法: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淋水试验不少于2小时。验收标准:屋面无渗漏无积水参照标准:GB50207-2002-10.0.5验收项目:防水工程验收内容: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检查方法:蓄水24小时后放水,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验收标准:无渗漏,排水顺畅参照标准:GB50209-2002-4.9.8验收项目:防水工程验收内容:外墙渗漏检查方法:外窗人工淋水试验一小时后检查验收标准: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参照标准:《建筑法》第60条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尺寸验收内容:室内净高检查方法:每个房间净高测五点。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检测。验收标准: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参照标准:DGJ32/J16-2005-6.3.2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尺寸验收内容:室内净开间检查方法:每个房间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检测。验收标准: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参照标准:DGJ32/J16-2005-6.3.2验收项目:给排水系统安装 验收内容:管道渗漏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给水管管道、水嘴、阀门等无渗漏;排水管通水后无渗漏参照标准:GB50242-2002-4.2.2、5.2.1验收项目:给排水系统安装验收内容:管道坡向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顺直、无倒坡参照标准:GB50242-2002.5.2.3验收项目:给排水系统安装验收内容:地漏水封高度检查方法:试水观察检查、尺量检查验收标准: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S弯)参照标准:GB50242-2002.7.2.1验收项目:给排水系统安装验收内容: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防护套管)参照标准:GB50242-2002.5.2.4验收项目:电气工程安装验收内容:插座相位、接地检查方法:使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逐个检查验收标准:“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无接错显示参照标准:GB50303-2002-6.1.9、6.2.8验收项目:电气工程安装验收内容:电源控制回路编号及标识、触电保护灵敏度检查方法: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检查验收标准:接线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触电保护灵敏。参照标准:GB50303-2002-6.1.9、6.2.8验收项目:其他验收内容:烟道设置及附件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表面无裂纹;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平台跃层外开门窗的上口参照标准:苏建科(2004)143号文验收项目:外墙验收内容:窗角斜裂缝、墙面裂缝检查方法:在距外墙两米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验收标准: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参照标准:《建筑法》第60条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验收内容: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验收标准:1、香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2、楼梯从扶手中心到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六层及以下或一边设有栏杆的不小于1.0m);3、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1.2m。参照标准:GB50209-2002-5.3.8 GB50096-1999-4.1.3 GB50352-2005-6.7.3GB50368-2005-5.2.3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验收内容:电梯侯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验收标准:1、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2、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80cm参照标准:GB50096-1999-4.1.9 JGJ50-2001-7.4.1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验收内容: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验收标准: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参照标准:GB50045-95-6.1.9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验收内容:公共走道净高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观察检查验收标准: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净高度不小于2.0m参照标准:GB50368-2005-5.4.2验收项目:地下室验收内容:通道净高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验收标准: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参照标准:GB50368-2005-5.4.2验收项目:地下室验收内容:地面及天棚渗漏、裂缝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无渗漏、无裂缝参照标准:GB50208-2002-4.1.9验收项目:地下室验收内容:地面裂缝、起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标准: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参照标准:GB50209-2002-5.3.6 相关阅读:杭州交新房怎样验房的?注意事项需熟知!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接管验收标准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及质量问题处理方法关于商品房验收标准的问题装修新房验收注意的事项主要有哪些?

7,测绘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 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 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和屋面、外墙面无渗漏和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 (三)护栏; (四)地面、墙面和天棚的面层; (五)有防水要求房间、部位的地面防渗漏; (六)室内给排水; (七)室内采暖; (八)室内电气; (九)其他应进行分户验收的内容。 第七条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按户制作验收图并标注出检查点位; (二)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范、标准中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 (三)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由责任单位彻底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予住户; (五)分户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第八条 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分户验收时,应依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中相应项目的质量要求,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中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的相关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第九条 分户验收内容 (一)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二)一般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照本《规定》中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分户验收的推荐用表见附表,供参考及选用。 高级装修的住宅工程,其分户验收应按照上述分户验收项目划分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后,可自行确定增加的验收项目和制定相应的验收记录表格。 第十条 分户验收的方法 分户验收时,对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均应逐间(处)全数检查,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工具和每间(处)检查的点数均应符合相应检验批验收的规定。 分户验收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共同进行,按国家规范和辽宁省实施细则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对检查项目实施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检查数据应在当场予以记录,每套住宅或公共部位验收完后,应及时在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上进行责任签署。 第十一条 分户验收的实施 (一)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别进行。 第一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第二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二)分户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针对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实施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分户验收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如主入口处或临街的山墙处。工程标牌镌刻的字迹应清晰醒目,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第十三条 经分户验收合格的,在住户入住前应在住户分户门内侧张贴维修工作联系卡,对住户进行提示。维修工作联系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在向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第十五条 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国家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对一定户数的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六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1、申请人向市规划局提交相关材料。2、测绘管理处对材料或实地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报局领导。4、发文。 申报材料: 、基本材料① 测绘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② 技术设计书、质量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不含建设工程竣工测量项目);③ 测绘项目备案单(宁波市外测绘单位);④ 外地测绘单位需进甬单项业务资质备案单。2、分项材料① 控制测量:仪器检定证书及各项检校文件、控制点成果表和控制点点之记、控制网图、内外业观测资料、内业平差资料;② 地形测量:控制测量资料、内外业观测资料及平差手薄、地形图和接合表(数据); ③ 地形图编绘或数字化:编绘原图、地形图和接合表(数据); ④ 航空摄影:航摄照片(底片)及扫描数据、像片索引图、航摄鉴定表;⑤ 遥感调查:外业调查资料、使用数据说明文件、调查成果;⑥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数据组织及数据库设计文件、数据说明文件、系统功能文件、系统使用文件、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文件、系统测试文件;⑦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竣工测量资料(5份)(内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布置图、竣工测量资料、竣工图)和光盘(1份)(内含竣工图和入库图),管线项目包括管线竣工测量报告(5份)(内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管线竣工图和各类专业管线竣工图)、地下管线探测质量评定报告(1份)和光盘(1份)(内含cad成果、mdb成果、测量资料、探测成果资料、文字报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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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AG: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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