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央任职公示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 中央拟任干部公示名单
拟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公示一般是十五天时间。十五天后如果没有发现影响提拔的问题。组织上就会下文件任命担任职务。拟干部提拔公示,是一项组织程序。一般会在本地电视台列榜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被举报问题,组织会调查落实,然后再确定是否提拔任用。
3. 中央任职公示最新消息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党委(党组)将集体讨论决定的将拟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干部管理制度。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000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对公示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是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制度创新。
这种做法把扩大民主从干部推荐、考察环节延伸到任用决策环节,使群众参与的范围更加广泛,体现了干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事前防范的精神,体现了干部工作扩大民主的方向,不仅有助于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增强干部的公仆观念和自律意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党委(党组)将集体讨论决定的将拟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干部管理制度。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000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对公示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是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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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把扩大民主从干部推荐、考察环节延伸到任用决策环节,使群众参与的范围更加广泛,体现了干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事前防范的精神,体现了干部工作扩大民主的方向,不仅有助于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增强干部的公仆观念和自律意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党委(党组)将集体讨论决定的将拟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干部管理制度。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