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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上海没有被问责,上海踩踏事件应该由谁来负责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05:55:04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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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踩踏事件应该由谁来负责

新闻播了,没看吗
政府
死者已矣,再问责已没意义,应尽快安抚好家属!
政府部门负责

上海踩踏事件应该由谁来负责

2,保险公司雇佣非专业人士触犯了什麽法律

您好!你说的非专业人士指的是什么呢?大概是这样一、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从业人员必须考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证,若没有资格证是不能上岗的。现在各家保险公司也没有敢录用没证人员的,因为一旦查出是要负责人下岗的。所以你说的情况应该不是这种!若是这种是一旦查实保监会会对保险公司罚款、问责!若给客户造成影响,公司付全责!(真敢这么做的就胆子太大了。。。)二、雇佣的人员没证,是用的别人的工号、资格证!这种一般查不到,也是保险公司常用方法(很多客户的保单上代理人名字和自己认识的人不一样),在保监会那一般也说得过去,但你要是真有证据,处理和上边一样!所以,看你是说得哪种情况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那么买一本新英汉就够了,就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那本

保险公司雇佣非专业人士触犯了什麽法律

3,我在上海给老板开车对交通路线不熟怎么办

多在网上看看上海地图,比如谷歌地图就很不错,了解下你老板大概去些什么地方,然后查下路线,选一条最好的路线,要不然买一个导航仪,不贵的!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方问责。如果他人是肇事方,对方负责维修索赔。跟司机没有关系。如果自己是肇事方,司机对车辆进行维修,部分公司也可能和司机各负责一半(不多)。
兄弟你买本上海地图先。。然后最好知道老板要去那里。先把功课做掉,接下来就胸有成竹了// 多多熟悉上海每个高架的上下匝道口。还有就是要诚实点,别不知道路,自己一个人乱开,看到路上的人或者是开车的朋友多问问。。
先要看地图。不行就买个导航仪
装电子导航。

我在上海给老板开车对交通路线不熟怎么办

4,怎么投诉意尔康皮靴的质量问题

有保修单就去你买鞋的那里给他!不过有些有关规定过!有什么破损不予保修,那你只好认倒霉了!
昨天在意尔康(上海市金山一店)买了一条皮带,结果皮带太短了用不上,今天晚上去找店家退货,结果被告知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重新调了一根价值低一点的皮带,店家却不给退差价,要求另外再挑一件商品补差价,还说是为你好。我几百块钱买的东西用不上为什么不能退,只过了24小时就不给退,当初买东西的时候把你当亲娘一样待,难道哄顾客把钱掏了就把顾客往外赶吗,打意尔康总店电话投诉却无人处理,真真是投诉无门。皮带的质量我不知道怎么样,但是意尔康的霸王条款我真不敢苟同,难道就没有人管一管吗,购物为什么就缺乏监管呢。
昨天晚上在意尔康买的鞋子,今天早上就掉铆钉了(不能穿),拿去专卖店要求换货,明明三包的东西愣是给说成不在三包范围内,还说特价的东西放久了质量肯定没有原价的东西好,我想试问一下,特价的鞋子就不是意尔康出来的吗?
在意尔康专卖店买了个米色皮包配衣服,结果 没用几次四边皮皆开裂,拿去问责,店长第一句话就是这不是她们店的。直到服务员承认是她们卖的才同意维修,结果说来回至少要一个月,我买包就是为搭配夏天浅色衣服的,夏天过去了,修了还有什么用?几经交涉才说半个月再说。郁闷,知道意尔康质量差,没想到服务更差,同意的转走!!

5,为什么外地人买房的门槛一定要比本地人高这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
外地人买房面临全国最高门槛是怎么回事? 北京市16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包括要求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等内容。同时该通知中公布了楼市调控的15条细则,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外地人在京购房的细节政策。此次出台的细则中规定,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国内知名地产评论人、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董事长杨少锋表示,从整体上看,“京版15条”与新“国八条”高度一致,是对后者的进一步细化。他认为,这次出台的“京版15条”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内容比新“国八条”更加细致。例如新“国八条”没有规定对外地人购房具体限制的年限,而“京版15条”明确指出需要5年。二是对项目定价明显偏高的,要进行问责并清查土地增值税。三是对各个细节考虑得更加全面,对一套房、二套房的资格审核及流程规定得更加严密,可以说是当前对新“国八条”贯彻和落实最为彻底的地方楼市调控细则。 “这次出台的政策,是目前全国各城市中出台对外地人购房限制政策中门槛最高的。”杨少锋说。这个政策中规定的外地人买房的年限,也超出上海很多。“这个政策,与北京限车的政策思路是一样的。” 杨少锋同时认为,此次北京楼市调控细则出台会对北京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影响,表现在北京一手房和二手房市场今年交易量可能会跌50%。他认为,其中二手房的表现尤其会明显。因为一手房的卖方是地产商,二手房的卖方主要是小业主。由于外地人买房受到限制,因此已有房产的外地人会惜售,二手房市场的供给会大幅减少。此外,受到契税征收政策变化影响,由于营业税开始按交易额全额征收而此前是按差额征收,这也将对楼市交易产生重要影响。从整体上估计,北京全年房地产价格的跌幅可能达到20%。

6,宝宝做听力筛查多少天做比较好

听力筛查可在婴儿睡眠时进行正常新生儿中,双侧耳聋发生率约在1‰-3‰,在我国如按每年出生1900万人口计算,平均每年大约要新增4万名耳聋儿童。众所周知,正常的听力是进行语言学习的前提,严重耳聋的儿童由于缺乏声音和语言对听觉的刺激,难以获得学习语言的机会。因此,及早发现先天性耳聋尤为重要。毋庸置疑,新生儿听力筛查是发现先天性耳聋的首选手段。据上海交通大学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力中心主任黄治物教授介绍,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对每一个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住院期间(一般是出生后48-72小时之间最佳)由听力筛查技术人员在产科对其听力进行快速的初步测试(称为听力初筛)。初次的测试的结果用“通过”和“未通过”来表示。一般来说,在初步测试中未通过的婴儿需要在出生后42天内接受复筛。一旦未通过复筛,就必须在3个月龄前到听力诊断中心做进一步听力检查,最终确定是否真正存在听力障碍,以及听力损伤的程度和性质。黄治物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生儿听力筛查目前主要采用耳声发射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技术。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客观、快捷、敏感和无创性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方法,也是目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最佳选择。这种筛查可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一般仅用5-10分钟就可以完成。确诊后应在6个月内配助听器一些呱呱坠地的婴儿一出生就进入了无声的世界,令人深感遗憾。宝宝被“偷”走听力该怎么办?面临这个问题,不同的家长表现各不相同。有的家长一味地自我责怪或互相问责,在争争吵吵中度日,没有及时携带孩子前往医院就诊;有些家长则不愿意接受现实,认为耳聋只是孩子开窍较晚,将希望寄托于大脑开发,不料努力许久依旧无功而返。针对家长普遍存在的种种误区,黄治物教授特别作出了提醒,如果婴儿被确诊为先天性听力障碍,最好在6个月龄内找专业人员为孩子验配助听器。或许,有些家长会存有这样的疑虑:孩子还是个婴儿,又不会开口说话,我怎么知道孩子配上助听器后的效果呢。对此,专家表示,为婴儿验配助听器后对其助听效果在短期内难以作出主观评估,这的确成为了助听器验配中的一个难题。正因如此,专家呼吁家长应当带孩子前往正规机构进行验配和定期调试。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助听器验配后应重视调试,这左右着助听器的发挥效果。在这点上,有赖于家长和验配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婴幼儿助听器验配后的调试是个逐步精确的过程。在助听器验配后,小儿需要对助听器不断适应。家长也需要不断提供观察到的小儿听觉行为反应。在这些过程中要进行多次调试才可达到最佳助听效果。家长切不可买台助听器后就不闻不问。由于婴幼儿在其发育期的敏感阶段更容易获得语言能力。为此,两周岁内听力障碍儿童的康复训练应该遵循以家庭为中心的训练原则。重度耳聋患儿可植入人工耳蜗对于一部分重度或极重度耳聋患儿,如果在验配助听器3-6个月后未出现明显效果,这时就可考虑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据黄治物教授解释,人工耳蜗植入是将人工制造的电子听觉装置植入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的耳蜗内(取代耳蜗功能),直接刺激耳蜗内的听神经纤维的技术。也就是说外界声音转换成电刺激产生电听觉,患者需要通过学习和训练通过对声音和电听觉之间重新建立相应的联系,进而使患者重新理解语言,以达到恢复言语交流、重返有声世界。人工耳蜗植入系统由体内和体外两部分装置组成。体内的植入装置包括电极和接收/刺激器,体外装置包括言语处理器、方向性麦克风和传送导线。人工耳蜗植入术前要作一些医学评估,包括耳科及全身检查,通过CT、核磁共振了解中耳内耳情况,并对患者是否适合全身麻醉及是否存在其它限制手术的因素进行评估。一般来说,整个手术过程通常需要2-3小时,术后伤口愈合时间需要5天左右。手术一个月后,患儿要回到医院接受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专业医师及听力学专家会启动言语处理器内的电脑程序,根据患儿对声音的适应程度进行言语处理器中的程序调试。这是因为手术的成功是效果的重要因素,而外部设备的调试则直接影响康复效果。必须到指定机构调试设备使患儿听到的声音更舒适,追求最佳效果。黄治物教授特别强调了一点,那就是接受植入人工耳蜗术后的患者感受到的是全新的信号。尽管这使他感觉到的信号更多、更全面,但与原来的信号并不等同,他必须重新学习和理解这些新的感觉信号和外界的声音、语言的对应关系。这就需要患者对植入后听到的声音有一段适应的过程,所以需要定期前往医院进行言语处理器的调试。
15周--20周是最好的

7,请问有关于重大资金使用前报告审批的制度吗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经公司 2010 年3月29 日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包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加强公司资金风险控制,防止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禁止关联方以经营性资金占用掩盖非经营性占用的行为,完善尽责问责机制,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产生重大金额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经营性占用以外的资金占用.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建立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第二章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措施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真实交易为基础.公司应规范关联交易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第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规定结算或支付期限,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关联方偿还债务,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6、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第七条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除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外,还应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方订立交易合同,合同应明确约定关联交易款项支付时间、延迟支付处罚方式等条款.合同款项支付一般按月结算,允许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或合同的特别约定定期支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需要进行款项结算时,公司财务部门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并审查构成支付依据的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其它治理准则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决策文件备案.第九条 公司在执行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过程中,涉及到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一律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并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按月度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将月度末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结算统计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总经理.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工作,相关内审结果要及时报告给公司总经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十二条 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时,应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第三章 重大资金往来的问责机制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重大资金往来监督专项小组,对公司资金往来进行日常监督,防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严格限制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小组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第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重大资金往来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在决策、审核、审批及直接处理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项时,上述人员如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甚至协助、纵容关联方、非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具体责任人,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相应程序罢免其职务,直至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主动举报、投诉,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公司如发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占用资金的关联方停止侵害、返还占用资金、赔偿损失.当占用资金的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救济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以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相关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发现关联方有以经营性资金占用掩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应依照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处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迅速启动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 年3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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