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查春检预试工作是否组织到位。检查公司《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网设备春检工作的通知》(设备变电[2021]32号)执行落实情况。加强春检组织管理,是否逐级开展春检动员,合理制定检修计划,审查“三措一案”,严格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和班组承载力分析。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是否规范开展“三种人”培训、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安规》和“两票”、防止电气误操作十二项措施、“十不干”作业规程和防触电、防感应电等安全措施。加强检修质量管控,是否严格执行检修工艺标准和规程反措,履行验收确认手续。
11.查建设施工风险是否管控到位。检查公司“坚守底线、公司安夯实基础、创新提升”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基建复工“五项基本条件”作业单元管控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各类基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情况。拆除、超长抱杆、深基坑、索道、水上作业、反向拉线、不停电跨越等8类作业“三算四验五禁止”强制措施执行情况。高空、近电、有限空间等特殊环境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2.查迎峰度夏工作组织是否充分。检查迎峰度夏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是否明确电网运行、设备运维、供电保障、需求侧管理等重点措施提前完成重点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按期投运度夏工程,解决电网“卡脖子”、配电设备重过载、局部电网用电紧张问题。检查防汛抗台工作组织情况,是否落实人员、备品、物资,完成汛前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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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事故隐患、严抓安全防控
13.查风险隐患是否存在遗漏。检查各专业、各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电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运转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识别不及时、监测预警不到位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检查国家、行业、公司风险隐患管控工作要求执行情况,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规范开展风险警示、报告,执行重大隐患“双报告”,实行重大风险隐患提级管控督办,按季度开展风险隐患治理总结分析报告等工作。检查年度方式、月度计划、周风险管控督查例会等机制运转情况。
14.查应对预案是否准备充分。对照国家、行业有关要求,检查各级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科学规范有效。检查防范大面积停电、公共卫生、群体事件、消防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做好应对各种情形的充分准备。对照应急预案要求,是否落实队伍、物资、装备,常态化开展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15.查首都安全风险是否有效管控。对公司总部在京单位、在京项目等开展安全、防恐、维稳、涉密等专项检查,做到全专业、全覆盖,加强风险研判和监控,建立高效的风险报告制度和防控机制,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加强各单位信访维稳公司舆情宣传工作,及早对不稳定因素排查摸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稳定和舆情事件。加强人员、车辆、物品进京管理,做到“人干净”“车干净”“物干净”,杜绝重大危险源入京。检查建党100周年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保电工作落实“五个最”要求,确保万无一失。
16.查电网风险隐患是否有效管控。检查电力安全重大风险措施执行情况。电网运行方式校核、重要客户供电方式、电厂接入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网设备中长期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电网“三道防线”、安稳控制策略、继电保护、直流控保等检查核实情况。
17.查设备风险隐患是否有效管控。检查《关于加快推进电网设备重点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设备[2021]8号)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围绕直流闭锁、GIS设备、线路“三跨”等十项重点隐患细化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资金、计划并按期完成治理检查隐串治理讨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是否在消除隐患过程中带来新的隐患和风险。检查季节性防大风、雷雨、山火、外破等反措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沿海重污秽区域输变申明设备防污闪和重要输电通道安全防护措施。
18.查消防风险隐患是否有效管控。检查国家《消防法》、公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检查消防依法合规验收(备案)完成情况,换流站(变电站)、调度大楼、高层建筑、地下变配电站房、水电站地下厂房、生物质料场电缆沟道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森林草原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