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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会计处理怎么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9 10:27:46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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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性捐赠会计处理怎么做

捐赠时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等《中2113华人民共和国526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公益4102性捐赠1653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回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答限制

公益性捐赠会计处理怎么做

2,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法律分析: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视同公益性捐赠按上述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3,公益捐赠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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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捐赠是怎么回事

4,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解说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没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和条例一模一样。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如果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按照该规定办理;未规定的,个人捐赠额中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2113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5261》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4102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1653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版除。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但是,汶川地震重建、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公益性权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8,企业的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该法人财产的分配;(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公益性捐赠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搜

根据(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这是一个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的规定:取消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审核项目,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因此,题中情况应当将去年企业经主管税务认定的亏损额,自行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扣除后的余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已不需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220-30)*25%计算所得税是正确的。

10,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亲亲~您好 由我来回答您的问题,一、公益性捐赠的定义: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公益性捐赠的具体范围包括:(1)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①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③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④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视同公益性捐赠按上述规定执行。 两者的工作对象略有不同,扶贫的对象是家庭贫困的人群;公益,对象是包括贫穷在内的所有人。从国家决策和工作内容上,打赢扶贫战是一场战斗,在我国,这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公益是个人或组织自愿通过做好事、行善举而提供给社会公众的公共产品。 扶贫捐赠是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叫扶贫捐赠。 更多2条 

11,公益性接受捐赠会计分录

公司的公益性捐赠做账为借;贷。1、借:营业外支出 。2、贷:银行存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3、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3、为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为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对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12,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公益性捐赠是一件很高尚的行为,国家税法通过优惠政策对此予以鼓励,因此很多纳税人便想当然地认为公益性捐赠肯定都免税,没有什么可以筹划的,其实不然。  公益性捐赠的条件限制:  确实,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公益性的捐赠,在税法中规定了一定的优惠条款,但这一条款的实施却是有一定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得到全额免税,否则便应全额或部分缴纳税款。  首先,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只有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才能够免税,纳税人自行进行的捐赠,不能享受免税待遇。这里所说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其次,捐赠必须针对特定的对象,这些对象包括:①向红十字会的捐款。②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③对特定教育事业的捐赠,如对国家出资兴建的中小学的捐赠。④对某些特定文化事业的捐赠,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⑤向某些团体的捐款,如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自强救国基金会、团结自强协会、证券市场发展基金会等。⑥对于风灾、火灾等的捐赠等等。  再次,捐赠有一定的限额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通过特定机构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纳税人经过特定程序进行的公益性捐赠,除了外资企业可以全额扣除外,都有限额规定: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通过特定机构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内一般性企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向红十字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向绿化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还应该注意的是捐赠所免的是所得税,对于这些物资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法并没有规定予以免征。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公益性捐赠属于税法中的“无偿赠送他人”的范围,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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