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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公积金,上海的社保和公积金能否套现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7 15:14:07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上海的社保和公积金能否套现

上海的社保和公积金管理是很规范的,根本没有套现的可能。
有一些房产中介可以办理,都是非法的,而且1-2千根本引不起兴趣
社保你想都别想套出来,你现在交的都是给现在退休工人用的。公积金有两种情况可以拿出来,1。你到上海以外的公司工作,就可以拿出来了,以后也一样换个城市工作就可以拿出来了。2,找黑中介,但人家手续费起码1K,一般是2K-3K不等,你自己算下核算法

上海的社保和公积金能否套现

2,在上海个人能交公积金和社保吗

公积金不管上海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不能以个人名义缴费。社保,上海户籍可以以个人自由职业缴费。外地户籍不能以个人身份在上海以个人自由职业缴费(全国都如此,要个人缴费只能到户籍地办理)。杭州对外地户籍在杭州累计参保10年以上的(不含外地转入),允许外地户籍在杭州以个人身份参保。不知上海有没有。具体可问下上海12333
社保可以,自己去存档案人才中心,拿身份证、户口本,办理灵活就业三险,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按上年平均工资做基数,自己选择缴费档次。这样和单位的职工社保可以直接累计到一起公积金只能单位交

在上海个人能交公积金和社保吗

3,上海社保公积金单位与个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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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公积金单位与个人比例

4,上海自己缴纳社保公积金现在是多少

2018年上海个人缴纳社保:1、养老: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4279*20%=855.8元),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4279*8%=342.4元)。2、失业:单位按基数的1.5%缴纳(4279*0.5%=21.4元),个人按基数的0.5%扣缴(4279*0.5%=21.4元)。3、工伤: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扣缴比例不同,以外商独资企业为例,按基数的1%缴纳(4279*1%=42.8元),个人不缴费。4、生育:单位按基数的1%缴纳(4279*1%=42.8元),个人不缴费。5、医疗:单位按基数9.5%缴纳(4279*9.5%=406.6元),个人扣缴2%(4279*2%=85.6元)。6、公积金:单位按2300元基数的7%缴纳(2300*7%=161元),个人按2300元基数的7%缴纳(2300*7%=161元)根据以上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可以计算出,2018年上海社保每月自己至少需缴纳:342.4+85.6+21.4+161=610.4元

5,在上海交纳社保都有公积金

现在你只要签了劳动合同,都是强制要求缴纳。具体情况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政策法规——公积金法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第十六条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三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第十七条 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必须办理居住证才可以缴纳。对外地户口的性质没有任何的限制。不过目前的居住证都是公司申请办理的。个人不可以申请的。在外企也可以参加社保的。也许还有补充公积金等福利。你只要入职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会帮你处理一切的手续。如果打算了解上海的相关政策,可以登陆上海的人力资源网站。12333网站。
不一定,按照国家要求是必须缴纳公积金的,但是目前公积金的监管力度与社保监管力度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也存在企业只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两者是两个机构,彼此不干涉。

6,上海个人可以交公积金和社保吗

可以。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扩展资料: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我想让公司给交公积金,但公司以我是农业户口不给交,我应该向谁求助?
1、你如果要自己缴交公积金,就像自己缴交社保一样,要申请“自由职业”才行。但这样的话你要凭劳动手册到街道社保“失业登记”,然后自己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但如果你还准备找工作单位的话,建议你不要这样做,因为手续比较烦,找到工作后又要去把“自由职业”退掉,单位才能录用你。2、如果你有朋友开公司,该公司又缴纳公积金的,你可与朋友商量,暂时挂靠在他的公司,让他公司为你缴纳公积金,可按最低标准交,钱你自己出,一旦找到工作,朋友公司只要去社保做一个退工手续、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一个转移即可。
公积金不管上海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不能以个人名义缴费。社保,上海户籍可以以个人自由职业缴费。外地户籍不能以个人身份在上海以个人自由职业缴费(全国都如此,要个人缴费只能到户籍地办理)。杭州对外地户籍在杭州累计参保10年以上的(不含外地转入),允许外地户籍在杭州以个人身份参保。不知上海有没有。具体可问下上海12333

7,上海市的社会保险公积金怎么退

是这样的:如果你在上海交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首先,肯定是不退的,按照社保方面的专业术语来讲,只能讲领取或提取,绝对不用退这个字的。关于社保:1如果你户籍不在上海,则可以把你在上海交的社保转至你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的个人账户中。2如果你户籍现在不在上海,但将来会在上海,则可以等你户口到上海了后,把你在外地交的社保转到上海的这个账户来,但前提是必须户口先进上海。所以,不论你社保以前交在哪里,现在在上海交了多少,都不是白交的。特别是你可以申请(每个交的人都可以申请)医保卡,卡里不但有你自己交的钱,还有统一划转的钱,可以看病,买药,都是你的,只是不是现金。是一种医疗待遇的享有。关于公积金:对于户口不在上海的,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比较难,但,公积金对于你来讲,是可以提取的,假设你在上海工作n年后,不在上海工作了,至某地工作,则你出具某地企业的合同或其他能证明你至外地工作了,你可以要求全额提取公积金(现金提取,一般是你给个银行账户,他们汇进去)。这里不单单是你交的公积金,包括你企业为你交的7%甚至更多,一起归你了(本来就在你的账户里)。所以,也不是白交的。
全部提取如下,还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缴纳物业费和房租关于重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发[1997]第55号)上海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有关政策重申如下:一、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 在办理离休、退休手续时。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6. 偿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本息时。二、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除应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业已生效的住房买卖合同(住房预售合同)或者动拆迁产权房安置协议书。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等;属于合作建房形式的,应提供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区、县建管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原房地产权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等。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地产权证、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有关证明、业主委员会关于大修的决议、大修费用的分摊结算报告等。2. 离、退休职工应提供本人的离、退休证、身份证。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需提供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和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簿(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是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本人身份证。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提取的,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5.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6. 偿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本息的,应在签订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中约定,由贷款银行每年一次进行划帐处理。职工本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三、 职工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条件职工只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的直系血亲(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必须征得他们的书面同意,并同时提供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四、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方式除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2、3、4、5规定可以提取现金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必须用转帐方式,并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总额(费用)。同时,若职工凭住房买卖合同(住房预售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在住房买卖合同(住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内提出;住房买卖合同(住房预售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期的,应在住房买卖合同(住房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五、 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情况1. 职工购买住房使用权,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诸如动迁安置过程中支付的超面积部分的费用、单位住房分配过程中支付的所谓的建房费用、公有住房交换过程中支付的差价费用等,都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予以支付。2. 职工没有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如果职工只是待退休,没有正式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或者职工已辞职、被单位辞退、开除,没有重新就业而又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3. 职工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然丧失劳动能力,但没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如果职工只是因病下岗,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只是生病而需支付大量的医药费等等,都不能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4. 职工没有迁移户口,或者未到境外定居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如果职工到外省市工作,户口仍在上海,或者因违法犯罪,户口被注销的,或者出境旅游、留学没有定居的,均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5. 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也不能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各单位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及各区、县支行,应互相配合、共同把关、妥善办理,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大基本险种,不包括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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