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3.无单位可找街道开证明在沪从事小商贩、家政服务的务工者由于没有挂靠单位,没有缴纳综保,这部分人员可由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代替。
7. 上海积分120分是否还有必要落户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8. 上海积分120分就能落户吗?
1、子女入学&参与中高考:(1)学前教育: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有条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2)义务教育:持《上海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可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3)高中阶段教育: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海考高中。(4)持《上海居住证》人员未达到标准分值随迁子女可考上海中专、职校、技校。(5)高等教育阶段: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并具有上海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常高考)。(6)持《上海居住证》人员具有上海中等职业教育(中专、职校、技校)完整学习经历的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
2、配偶、子女也可以参加医保: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18周岁以下同住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配偶,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可以参加上海城乡居民医保。
3、房产税退税:(1)长期居住证持证满3年及以上者,买房可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2)持《上海居住证》且达到120积分者,买房可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3)对于持《上海居住证》未满3年且未达到120积分的购房者,如果购房则需要按照规定先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持《上海居住证》满3年或者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则可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4、转为上海户口:官方居转户的政策中对积分没有要求。但是先积满120分,也是一个资质条件证明,为了适量调控,从2016年底开始一些区申办居转户时要求提供120积分通知单,“徐汇”、“普陀”、“嘉定”、“宝山”、“松江”都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建议先积满120分,会成为优势条件。
5、证照办理: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6、基本公共卫生: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其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考试;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参与评选等
9. 上海积分达到120分都能落户吗
可以
2013年7月1日上海市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后,申请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居住证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且儿女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可递交材料领取未成年人医保卡。
准备材料
1.上海居住证积分登记表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小孩出生证明。
5.小孩户口本。
办理地点
1.居住证所在地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10. 上海已经满120分积分可以落户嘛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或自行网上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