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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标准化填写规,上海建筑资料主体结构配筋砌体隐蔽怎么填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3 23:59:1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建筑资料主体结构配筋砌体隐蔽怎么填写

你好,您应该是使用的资料软件,新建此表格后,把此表格打开一个填写范例,即可查看填写说明,一般情况下,不用填此类表格,只填写砖砌体检验批即可!
配筋砌体是砖混结构时和砖砌体一起 填充墙包括拉接钢筋了 所以就一张填充墙即可 框架或框剪使用 隐蔽报验在土建上主要就是钢筋 水电主要就是管道等 抹灰也要做隐蔽的 保温层 防水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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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是非常重要的,规范的制定是立于实际情况,每个细节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为大家介绍一下。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6年度有竣工项目的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二、考核分工(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协会实施,其中:1、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担其会员中(特、一级)企业考核汇总(地址:伊犁南路111号钱江商务广场10楼,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余(特、一级)企业的考核汇总(地址:四平路827弄〈近大连路〉1号楼1007室,)。(二)各区、县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和所有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三)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未设置驻沪办建管部门的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考核资料上报至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三、考核时间(一)2017年1月31日前,企业完成自评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各相关考评机构。(二)2017年2月15日前,各考评机构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四、考评内容及方式(一)企业填报2016年度企业在沪竣工项目(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1、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入“项目类”栏,再选择“网上办事”栏中的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从“企业登录”窗口进入,选择“现场管理”中的”安全标准化”菜单,再选择“企业统计报表”栏下载并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2、将本年度所有竣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定表》(复印件可用)汇总后,一并上报各考评机构。3、将企业当年度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的自评材料同时上报各考评机构。(二)考评机构汇总1、区县安质监站及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mis.ciac.sh.cn)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新)”窗口进入,点击“企业年度考核”,在该界面中核对“考评结论”,并完成“核查结论”填报;如有调整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情况说明。完成后导出Excel《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上报市安质监总站。2、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主页进入“企业类”栏,进入“网上查询”栏中的“驻沪办查询”,登录后,点击“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在该界面中核对“考评结论”,并完成“核查结论”填报;如有调整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情况说明。完成后下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上报市安质监总站。3、有关协会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主页进入“项目类”栏,再选择“网上办事”栏中的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点击“协会登录”,进入后,点击“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在该界面中核对“考核结论”,并完成“核查结论”填报;如有调整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情况说明。完成后下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上报市安质监总站。五、考核结果依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执行。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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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 全套电子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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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一二句话是说不清楚的,地区不同要求也不同,总的来说要从开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到竣工验收后到决算,要整个工程的档案馆存档要求都要做,要评优质工程的还要做另外的评杯资料。一般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的表格全国差不多的,其它资料有地方性的要求,一般的表格是从规范中的要求做的。我劝你还是买一套软件吧,千把元钱,它里面会有全部的表格和填写实例,软件公司会指导你如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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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台帐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十)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十二)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 (十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八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创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设区市或相关专业部门确定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省级专业部门(省市政协会,下同)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二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十三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九)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关于安全标化工地的证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十)浙江省建筑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附件二)。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查意见汇报; 2、查看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在网上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获奖工程名单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发文公布并颁奖。 第十六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份。 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第十八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第十九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二十条 对获得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以下奖励: (一)授予主承建单位《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授予参建单位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名单一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二)在《施工安全与设备管理信息》专刊上予以登载。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省安全标化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取消其挂牌和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计划的工地,在工程基础完工后,对符合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要求的,由企业申请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程匾牌领取单》(附件三),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同意后,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建筑业管理局统一制作。“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挂牌工程个数实行总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 省、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挂牌工地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对挂牌工地要加强过程监管,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市场行为;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状况; (四)文明施工状况; (五)其他情况。 对挂牌工程,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至少随机抽查三次。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检查要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该表作为该工地申报、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时,该表作为申报资料之一,由县、市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对已获得挂牌的参选工程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作为该工地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的,可实施摘牌处理。 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及时整改的; (三)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操作性,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专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审签的; (四)发生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 (五)累计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临时性摘牌三次以上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每年的具体申报和评审要求,另行发文布置。 第二十七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专业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上海市七不规范是什么

“七不”规范和“七建”目标 “七不”规范: 不随地吐痰 不乱丢垃圾 不乱穿公路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不损坏公物 不说粗话脏话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建”目标: 即到2010年把上海建成 法治之城、 健康之城、 生态之城、 礼仪之城、 诚信之城、 学习之城 和友善之城。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垃圾 (3)不损害公物 (4)不破坏绿地 (5)不乱穿马路 (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7)不说粗话脏话

6,求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的内容

变化比较大,新版安全质量标准化准确体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集中反映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内容,对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证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保证采掘关系正常、健全自查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都有巨大促进作用。《评分方法》系统规范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11个部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是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考核评级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不同专业的标准变化较大,显著的有:首次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地面设施等纳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基本条件得到有效充实;通风部门权重由0.25调整为0.18,开采有自燃煤层的采区应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矿井有效风量率由不低于87%改为85%;运输部分对单轨吊、设备捆绑、连接装置、井口闭锁等进行了要求;冲击地压防治部分并入防治水专业(这一点与矿井实际的现场管理脱节较大,毕竟防冲跟防治水是两个不同的专业);采掘专业增加变化管理等等。建议你列个表,把新旧标准放到一起对比一下。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必须合法、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政府推动、安监部门指导、企业实施的一项长期活动。 企业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质。首先,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状况的综合反映。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企业安全生产,而不是为了面对政府监管或考评和面向职工群众作秀。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不仅要积极创建达标,而且要长久保持并贯穿于日常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其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应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行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是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也不是社会考评机构的本职工作,而仅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个切入点,属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取证后的监管手段之一。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除自我检查考核、内部总结评比外,还要向政府安监部门申请考评,由社会考评机构参与现场客观考核和公正评价,其目的是查找自身不足之处,寻求进一步努力方向。考评达标不应作为企业荣誉,企业应将考评达标及升级当作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个又一个新起点。再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应作为企业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企业要把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落实在具体的各项工作中;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车间)、班组(工段)、岗位,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全员共同参与、全过程配套联动、全方位持续深入;把主要负责人的文件化安全承诺,倾全力转化为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而不应仅停留在口头上或存在于文字中。总之,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施的一项长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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