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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国人开办公司,外地人可以在上海注册公司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11 14:48:58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外地人可以在上海注册公司

可以的,国外的人都可以,对人的户籍没有要求的,不限制户籍的,但是投资公司都停批了,其他公司是可以注册的,希望帮到你。
在上海注册公司可以加速上海落户,对买房是有帮助的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注册公司吗

2,外国人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资料

坐标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流程:1、工商局核准名称:提供所有股东、法人和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多个,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法人和财务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2、做工商注册材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告知承诺书》、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等。3、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4、办理营业执照: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5、刻章:营业执照出来后,刻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6、开立公司银行基本户。7、核税、买税控盘和发票。外资公司注册需要材料:1.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为外国公司投资,提供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如为外国自然人投资,提供护照);2.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3.外方投资者的公证认证证明原件(如为外国公司投资,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对公司合法开业证明出具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如为外国自然人投资,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对自然人身份即护照出具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4.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5.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6.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7.拟设立公司全体董事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8.拟设立公司经理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9.拟设立公司监事的身份证件。

外国人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资料

3,外国人如何在上海注册公司

好像是到工商局核名(预留商号/名称核准)→特殊行业前置审批(如需)→到贸工局办理外商投资批准证书什么的
到工商局核名(预留商号/名称核准)→特殊行业前置审批(如需)→到贸工局办理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到工商局办理证照→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税局办理国,地税登记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到银行开立基本帐户(非基本帐户自行办理)→到海关办理进出口签记

外国人如何在上海注册公司

4,上海外资公司如何注册有什么流程和费用多少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1) 外资企业名称核准;2) 商务局审批;3) 工商部门登记;4) 公安局备案及刻章;5) 组织机构代码证;6) 地、国税税务登记证;7) 外汇登记证.所需准备资料:1. 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为外国公司投资,提供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如为外国自然人投资,提供护照复印件;)2. 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3. 外方投资者的公证认证证明原件;(如为外国公司投资,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对公司合法开业证明出具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如为外国自然人投资,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对自然人身份即护照出具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4. 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5. 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原件;6. 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复印件;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7. 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1寸照片;(2张)8. 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简历;(从18岁开始写起)9. 拟设立公司全体董事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复印件;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0. 拟设立公司经理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复印件;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1. 拟设立公司监事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上海外资注册公司流程:(上海深广创业家园)1.材料准备(1个工作日)2.名称核准(2个工作日)3.商务局审批(咨询类公司10-15个工作日,贸易类公司20-30个工作日)4.企业工商登记(5个工作日)5.组织机构代码(3个工作日)6.刻章(1个工作日)7.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5个工作日)8.外汇登记(1个工作日)9.统计备案(1个工作日)10.财政备案(1个工作日)11.海关备案(选做普通公司不需要)12.银行开户: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和外币入资帐户(7-15个工作日)13.入资(1个工作日)14.验资(7个工作日)15.换取正式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16.换正式组织机构代码证(4个工作日)如果你想注册公司的话可以到上海深广创业家园,深广是一家专业的注册公司,在注册公司方面有丰富的企业代理经验,资深的注册顾问和财务顾问,广泛的政策及信息通道。上海崇明园区指定直招点。想具体了解关于注册公司和其他注册公司方面的问题可以到上海深广创业家园网站查询或直接电话咨询。谢谢。望采纳。 http://www.shen-gwang.com

5,如何在上海开一家外国公司要有进出口权的

1.外商投资投资程序 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资委)主管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在上海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外,均由市外资委及其授权的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构)审批。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由市外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转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内的,由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位于外高桥保税区内的由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限制乙类项目,需经市外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转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位于市级工业区内,属于鼓励类项目,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局负责审批。 4.除上述第1、2、3项外的其他项目,由市外资委负责审批。 (一)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 1.编报项目建议书 中方或外方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选择合资(合作)者,在了解合资(合作)者的业务范围和资信状况、确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资者编写项目建议书,报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及其附件之日起的2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中、外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外投资者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就合资(合作)经营项目有关的市场、资金、技术、工艺、设备、原材料(零部件)、选址、环保、劳动保护、消防、基础设施配套、销售、经济效益、外汇平衡等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有困难的问题可提请审批机构协调解决。 3.报送合同、章程 中外投资者在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可起草合同、章程。由中方投资者报送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及其附件之日起的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4.办理企业代码 凭合同、章程批准文件,向市企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办公室申领企业代码。 5.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批准后,由中方投资者向审批机构申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在收到有关文件之日起在3日内,由市外资委及其授权的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区、县人民政府颁发批准证书。 6、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中外投资者在领取被批准证书之日起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凡市外资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0日内签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资(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二)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程序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委托本市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 设立外资企业,参照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程序办理。 2.在上海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程序 为更好地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外国企业需要在上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颁发批准证书。 (一)提出申请 外国企业可委托经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的机构,向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请文件 外国企业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外国企业代表机构设立申请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及地点等; 2.由该企业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 3.由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4.由该企业委任的常驻上海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责、代表机构各人员简历及照片。 (三)审核批准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各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上海代表机构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对认定确有需要设立的,予以批准后,颁发批准证书。 (四)办理登记 外国企业获得批准证书后,即可携带批准证书及原来填写的申报表和上述四项证件、材料,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登记证书及工作证。
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实行分级管理原则,进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外贸主管部门所规定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及授权范围,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不得交叉领证。 一、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申领《出口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申领并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加盖申领企业印章; (2)出口商品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出口企业第一次领证时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如果出口指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应提供商务部的核准文件; (4)提供批准出口商品的证明文件; (5)申领单位的公函及申领人工作证件。 2.申领《进口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申领并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加盖申领企业印章。 (2)进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各类进口企业应根据进口货物情况。提交进口许可证发证依据所规定的进口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 (3)进口企业具有进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该文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国家实行国营贸易或指定经营管理的进口商品。需根据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提供商务部的经营资格核准文件。 (4)申领单位的公函及申领人工作证件。 (5)收货人(配额持有单位)与进口商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6)进口许可证应由配额单位或代理进口单位申领。异地办理许可证,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提供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公函(说明委托原因及受托人身份)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事流程 1.一般商品进出口管理。 (1)进出口配额(含限量登记商品)的申请和二次分配: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发文上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发文→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复核→主管副主任批示→下发企业、抄送有关部门。 (2)进口商品自动进口许可:受理企业申请(或网上申请)→业务主管初审→主管处长复审(点击通知企业)→发证机关输机打证→业务主管签发。 (3)进出口核定公司经营: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发文上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发文→下发企业。 (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发文上报商务部批准。 (5)纺织品配额预决分及调整:商务部部下文(接收数据)→主管副主任批示→主管处长批办→业务主管审核→主管处长复核→主管副主任批示→下达有关企业和上报商务部备案(上报数据)并抄送外贸中心输机。 (6)纺织品配额申请: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主管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上报商务部审批。 三、发证 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参考 http://www.haiheze.com/html/n_201010301333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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