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一般有六种注册流程:1、分公司Registration流程;2.用工商局出具的函件刻制公司公章;3.工商注册;4.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5.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立银行账户;6.办理税务登记证,分公司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营业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一般有六种注册流程:1、分公司Registration流程;2.用工商局出具的函件刻制公司公章;3.工商注册;4.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5.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立银行账户;6.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场地租赁合同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分公司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营业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前必须冠以公司全称;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三、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具体流程如下:1。到工商局分公司取得各种形式的设立登记,核准企业名称,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场所刻制公章和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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