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邵阳,15年在邵阳市3000多买了一套,最近在广州增城13号线新塘镇买了一套。正如楼主所提,广州结婚买房,是男方买还是跟女方一起呢,如果父母全款买的婚房,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单方子女的名字,如果父母全款买的婚房,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父母的名字。
1、广州结婚买婚房,是男方买还是跟女方一起呢?父母买的婚房,属不属于他们共有财产?
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门当户对,才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目标,也才能心心相印,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两心融合在一起不能分离,拧成一股绳,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正如楼主所提,广州结婚买房,是男方买还是跟女方一起呢?父母买的婚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两个问题,只有依情,依法来做出回答,才是合理的。
如果两个人是真心相爱的一对,已经达到了心心相通,心有灵犀,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地步,他们的爱情就纯洁到没有一点瑕疵。为了共同的目标,要牵手踏入婚姻的殿堂,他们相互只有付出,共同努力打拼,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共建爱巢。换句话说,也就是你欠着我的,我欠着你的,相互缠绕,婚后的日子才是幸福的,爱情也才能永恒,
当然男女共同买婚房,才是上策之选。现在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要在广州买婚房,是要上百万到千万的问题,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可以说,无疑是父母用一生的心血才能换来,甚至可能还要靠借贷才能完成,父母一辈子不容易,望他们就可怜可怜父母吧!当然父母有经济条件的话,我不反对。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全资买的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归谁所有的,
房产确权的拥有者,对自己的房屋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父母全款买的婚房,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父母的名字。毋庸置疑,该房产依然是属于父母拥有的,他们只有使用权,婚后要是对父母不孝的话,父母随时有权把他们赶出去,如果父母全款买的婚房,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单方子女的名字。
依法就可以看成是,父母无偿的要将房产转移给子女,只要子女同意接受,该房产的确权就属于子女的,父母对该房产就丧失了一切权利,该房产就属于单方子女的婚前财产,这是合法的受赠行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父母全款买的婚房,又没有婚前约定,在房产证上确权写的是儿子和媳妇,或者是女儿和女婿的名字,依法就可以看成是,单方父母无偿的要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儿子媳妇,或者是女儿女婿。
2、广州一男子花300万买婚房,不料买到出过2条命案的凶宅,中介隐瞒不报,你怎么看?
隐瞒凶宅是可以撤销合同的,但本来可以不走到这一步的故意隐瞒凶宅判决撤销合同按照行业经验如果卖家故意隐瞒凶宅事实,合同交易是可以撤销的;但作为保险起见,我还是找下有无法院判例支撑这个经验,经过一番查找,果然有相关的判例判例:(2016)冀民申239号案由: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内发生自杀事件,一审判决买家胜诉撤销合同交易,卖家不服上诉再审判词:鉴于卖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隐瞒事实,使买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做出错误的表示;驳回卖家的再审申请。
就是说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内发生过人命事件,造成买家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律师小伙伴补充的事项虽然案例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我们不是实行判例制的;我还是咨询了朋友圈里的律师小伙伴,钟律师表示,卖家故意隐瞒人命事件的确可以触发【重大误解】从而提起解除合同;但有两个前提一是人命事件是否卖家应当知情例如人命案件发生在卖家收楼前,其可以说不知情;二是注意合同条款中有无陷阱例如卖家估计在合同备注栏写上【卖家已向买家交代房屋一切历史,买家知悉并认可】或者【买家签约前已了解房屋历史事件】也可能让法院认为买家对人命事件是知情的钟律师还建议,一旦协调不成功请尽快起诉并作财产保全;毕竟卖家拿着楼款是很容易转移的,慎防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