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国家给的政策,但是实际执行中,困难不小呀,现在县区正在机构改革,还没有改革完成,所以各地市区一级的执法队伍(城建监察)怎么改革尚无定论,都处于观望态度。水政监察大队是水务部门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着水务领域内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与具体执法工作。
1、事业编改革中,县级市水政监察大队怎么改革呢?
水政监察大队是水务部门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着水务领域内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与具体执法工作。按照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方案要求,行政执法以县区为主,实行综合执法,县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管理五个领域执法机构为主,实行跨领域综合设置。
水务执法,一种可能是整合到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县区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另一种是根据职能相近的原则,整合到农业农村执法机构,统一执法,水务执法单设的可能性很小,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方案一两个月内就会审批执行,到时候就可以明确了。就目前的改革进展来看,行政执法综合设置是肯定的,实行局队合一,成立专门的事业机构,行使执法权利,也是肯定的,
综合执法改革方案要求,行政执法职能以县区为主设置,省一级不再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立一支执法队伍,以区为主整合,乡镇试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新《公务员法》保留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也明确规定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因此,改革后新成立的行政执法机构参公基本已经成为定局,
无论是新《公务员法》,还是各部委下属的《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都明确要求行政执法实行资格化管理,全面清退执法领域内的临时工、合同工,严禁辅助人员执法。原来已经取得执法资格的干部身份人员,才能保留参公身份,参与行政执法,其他工勤人员、合同工等即使已经取得执法资格,也不再承担执法任务,不再从事执法工作,工人也不能继续参公。
2、水政监察大队将改革成什么样?
水资源行政监察管理,水是生命之源。所以水的保质、防污染是非常重要的事,一点都不能放松和马虎,对其实施改革无非是加大职能,明确责、权、利,严格管控,严肃执法;做好中长期用水规划和布局,平衡南北东西水资源调度;防洪、蓄水;水土保持,做好水的循环、利用;还涉及污水处理等。一句话,独立性更强,责任更大,使命更重,执法更严,
3、环境监察大队工勤编制执法人员怎么改革?
一、机关工勤人员的现状工勤人员虽占比不大,但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改革(特别是车改)后,一是部分人员仍坚守在工勤岗位上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为机关正常运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二是由于许多机关编制少,工作量大,为弥补人员不足问题,将部分工勤人员转岗安排在公务员岗位上,长期顶岗。这部分人员爱学习、恳钻研、业务熟练,已成为行家里手和业务骨干,为机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的成绩有目共睹,应予以肯定,
二、反映的问题工勤与公务员同一个单位工作、一同参加考核、同样评为优秀等次,却无法享受同公务员一样的奖励。他们认为:一是年度考核优秀,体现的是对一个人一年来辛勤工作的尊重和肯定,而对于考核优秀的奖励,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应该以身份来限制、区别对待,让奖励打折扣,二是当前工勤只有考核表上“优秀”两字,如果对他们“只评不奖”,不能让他们与公务员享有同样的考核奖励政策,这种不合理、不公平的做法,将严重挫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工勤和公务员同在机关工作,如果不论能力和品行,仅以身份予以区分,这样的政策不科学,带有歧视意义,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今年4月份,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而机关工勤也工人阶级,他们的贡献和待遇不应被忽略遗忘。因此,他们多次反映,诉求在年度考核中享受与公务员一样的奖励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