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件蓝釉油灯,价值连城,被香港一位有名的翟姓古董商买去,后又倒卖到国外。我国现在的刑法规定,对盗墓者也是严厉打击,从判刑三年到死刑都有,主要看犯罪事实的轻重来核定刑期,拖欠工资包工头被判刑这件事我认为是合理的,现在社会上很多包工头恶意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频发,致使农民工有工无处打,有活无钱拿现象普遍。
1、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淮南36人被判刑,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涉及了两类人:盗墓贼是破坏古代墓葬及地下历史文化遗产的直接犯罪人;倒卖文物者是让盗墓贼获取利益的间接参予者。两者共同犯罪,获取暴利是他们追求的唯一目的,从古至今,对盗墓贼及销赃者都是严厉打击的。怎么做的呢?下面我们来做个分析,古代中国,对盗墓贼一般都是抓住杀头的。为什么?因为当权者才会有厚葬的资本,
他们又是法律制定者。为保护自己死后陵寝不被盗墓贼光顾,生前都制定酷法严惩盗墓贼,远的不说,我们来看一下大明律例:《大明律》: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也就是说,在明代,只要盗墓贼挖到墓室棺木,开棺见尸,被抓后就要绞死,由于古代盗墓是个发大财的偏门行业,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有杀头的风险,所以,一般都是家族式的,外人很难参与其中。
我国现在的刑法规定,对盗墓者也是严厉打击,从判刑三年到死刑都有,主要看犯罪事实的轻重来核定刑期,对地下文物破坏程度严重与否,是以墓葬的历史价值高低来判断。倒卖文物罪主要指销脏人,凡是明知是墓葬出土文物而拿来买卖获利者,都将受到法律惩罚,我国刑法经过多次修改,对盗墓犯罪的各种方式也是分的很细,处罚不尽相同,最高刑期也有死刑,这和古代刑法一脉相承。
对倒卖文物者,处罚相对较轻,这可能是因为销售文物者并没有参与直接盗墓,但他间接助长了盗墓行为不断发生。我国唐恭陵被盗后,有许多文物流失海外,其中,有一件蓝釉油灯,价值连城,被香港一位有名的翟姓古董商买去,后又倒卖到国外。他听到我国正在追脏,又高价买回这件文物归还,由于积极退脏,也没有受到刑法制裁。总之,这次对淮南36人盗墓贼和倒卖文物人员的打击是完全必要的,它能震慑很多盗墓的犯罪分子和销脏古代文物的从业者,等于是种警告!在一个法制社会,如何做到合法及守法经营获取利益,是每一个公民首先要考量的事情,
2、拖欠农民工工资148万余元,淮南三名包工头被判刑,你怎么看?
拖欠工资包工头被判刑这件事我认为是合理的,现在社会上很多包工头恶意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频发,致使农民工有工无处打,有活无钱拿现象普遍!但是自从国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农民工薪酬政策出台后这些事件近几年鲜有发生,这件事不知道是谁给了包工头的那么大权利那么大的胆量敢和国家政府政策法令作对!有关部门对此事应该给予相应的重视,尽管惩治了部分顶风作案的工程包工头但是也应该揪出给他们胆量和勇气的幕后人员!!换天下弱势群体一份清明太平的生活!!不再受到部分人的压榨和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