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深圳市 > 深圳市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章程吗

深圳市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章程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30 22:28:59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1,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章程吗

不需要。
需要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章程吗

2,谁能给我一份深圳的公司章程

可在网上搜索得到很我的啊!新年快乐!
楼上章程少了股东出资时间,是不设董事会的章程。

谁能给我一份深圳的公司章程

3,深圳全流程网上注册公司公司章程怎么提交网上填完信息后生成需

在网上PDF签名提交完就可以了,等结果直接去取执照就好了,所以有文件都在PDF里自己动生成智创网
你好!直接签名提交就行啦,章程不用管,自动生成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深圳全流程网上注册公司公司章程怎么提交网上填完信息后生成需

4,深圳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怎么写 变更经营范围

一般在公司成立之初都有公司章程,一般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的第一章第三条。在做经营范围变更时,要有个股东决议,就是告诉人家(工商局)同意修改第一章第三条的经营范围,然后要把修改的内容写出来。
你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该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后写入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之后报请工商局备案。纵横法律网 罗光飞律师如有疑问,请追问。

5,深圳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股权法人变更的流程

很开心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前两天刚办完一个类似的,我本人也是从事财务代理行业,所以相对而言比较熟悉。下面我来为你解答一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你说的是变更法人加股权,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变更之后公司性质是自然人独资公司了,现在深圳这边变更股权已经取消公证,而且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因为股东只有一个人,两人以上的股东才需要股东会决议,然后章程的话是需要新章程,有模板,把人员信息改动一下就好了,也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公司的章程变更法人股东,首先在工商局网上填好资料,然后再准备纸质的文件,需要新旧法人股东签字,还有提供他们的身份证原件,办理的时间还是比较快的,主要是纸质文件那里稍微麻烦一点,需要耐心的多检查几遍哦~写的有点乱,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私信我哟~
不需要重新验资,直接去工商局做变更手续。  变更法人就是权利和责任、义务都会发生变化,新的法人要承担法律追索。  股权的登记变更,是指在证券交易中,当股票的所有权发生变化时相应地对原有的登记记录进行修改。现代证券交易的对象大多是非实物和记名式证券,由于没有实物载体,股东对相应证券的所有权无法凭借实物券来体现,而是通过在股东名册上对股东的姓名等资料加以登陆从而确认其股东身份,并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及法律关系,这就是股权登记的由来。在证券交易中,股东的身份会不断发生改变,权利义务不断在交易者之间转移,从而要求能够对已有的股权进行修改,这便是股权登记变更。
1.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2.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希望能帮到你!

6,个人独资公司的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的章程范例   XX市XX区X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XX市XX区XXXX公司   第三条 企业地址:XX区XX街XX号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30万元,先期投入6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7年1月1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   XXXX年X月XX日

7,个人独资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吗

个人独资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除非是个体户,那就算了。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济南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 所: 济南市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时间 股东(名称)姓名 证照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人民币) 比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条 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四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 3、 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 提取任意公益金; 5、 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6)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备案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 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文章TAG:深圳市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