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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关于深圳市交通事故的赔偿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3 06:10:47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1,关于深圳市交通事故的赔偿

你好,属于民事案件,按照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等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解决,过分的请求不会得到法院请求。

关于深圳市交通事故的赔偿

2,在深圳因工伤亡能赔多少钱

同问。。。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这个是参考,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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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身损害赔偿案在深圳认定为城市标准的条件

我是来看评论的
安徽程韦伟律师为您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的规定,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常居住地应当满一年。所以,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受害人是农村户口,但在城镇生活一年以上并至事故发生时还在城镇居住生活,或者受害人需要抚养的人具有这种情况,在计算赔偿损失时,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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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09年的赔偿标准还没有出台。要等2009年6月1日后才能公布
2009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广东省) 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广东省公安厅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2008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广东省) 广东省公安…… 2008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广东省)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07年) 各市、县公安局: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请各地将本标准向社会公布。广东省公安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附表: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国务院制定的《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赔偿的范围及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赔……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 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

5,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创伤使身体复原所必需的医药费和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器官康复费和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费用,赔偿权利人咳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是指定残前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治疗期间的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住院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伤者在抢救治疗期间因伤势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所需专门人员护理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伙食费是指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抢救治疗期间所需补助伙食的费用。可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伙食标准。交通费是指伤、残者就医或办理丧葬事宜、参加事故处理等的车、船票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凭据为证。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决定。住宿费是指伤、残者到外地就医等,参加事故处理等需要住院、住亲属家以外的住宿费用。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残伤残补助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致残而给残者的生活补助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照伤残等级的十级,依次可分为100%、90%……10%。1.60岁以下:20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2.60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20-)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3.75岁以上:5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残疾用具费是指因残疾而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丧失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计算假肢配用时间应与残疾生活补助费的时限相同。残疾用具凭配置机构意见确定。丧葬费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必需的费用。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补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心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1.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2.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3.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5.74周岁的应补偿6年。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1.不满18周岁抚养到18周岁:2.无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上 中国交通事故赔偿网 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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