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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行政处罚听证,听证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听证谁会成为申请人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11:51:08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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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证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听证谁会成为申请人

听证,就是把处罚的事让一大群人来谈论,听听大家的意见,保证公平公开,作为处罚的依据之一,决定是否处罚。被处罚人是听证申请人。
你说呢...

听证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听证谁会成为申请人

2,深圳南山区交通运政执法扣车在3日内听证是做些什么

30000
我们是经营批发生意的,运政部门扣车还要罚款,我们的微型车 运的是自己经营范围内的货物,没有运货盈利,扣车罚款合法吗
罚款3W,扣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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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处罚听证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无论是法定期间还是指定期间,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下一个小时或者从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因此,应该是13日前作出决定且把周六、周日扣除。

行政处罚听证

4,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二)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三、听证调查阶段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二)举证质证阶段 1、主持人: (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辩认。 2、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审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对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均可当场发问质疑,当场质证、辨论。

5,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总结

由于行政处罚领域与行政许可领域的听证程序既有相似之处又各有特点,极易造成混乱,特将其异同点总结如下:
一、行政许可的听证1、启动方式:职权+申请(1)依职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那行政机关就可以积极主动的举行听证。例太原市政府要引进大型化工厂促进发展,解决一大批就业者,然后化工厂的引进同时会导致太原市空气污染,这个时候行政机关就可以主动举行听证会,这种叫依职权启动听证。(2)依申请: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到申请人和其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你有申请的权利,到底听不听证取决于你申不申请,申请了就举行,不申请就不举行,这种叫依申请启动听证。2、听证期限权利人应在被告知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权利人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在20日内组织听证。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于举行听证7日前告知听证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当行政机关依职权听证时,有些情况下由于不知道权利人有哪些,必要时就可以予以公告)。3、听证方式:公开举行4、听证主持人(1)程序回避:应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担任。(2)实体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与该许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例甲乙二人一起申请一个许可,现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甲在听证会现场发现听证人主持人是乙的爸爸丙,那甲就可以申请丙回避。5、听证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交当事人确认无误签字或盖章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排除其他证据的使用。6、听证费用:免费二、行政处罚的听证1、启动方式:依申请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经过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例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作出责令6个月的处罚,就应当告知丙企业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丙企业申请,环保局就应当举行听证。2、启动期限:当事人应在被告知权利后3日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听证时间、地点。3、听证方式:公开举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听证主持人:(1)程序回避: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2)实体回避: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听证笔录:应制作笔录,处罚决定参照笔录,即不以听证笔录作为唯一证据使用。6、听证费用:免费

6,多大数额罚款可以听证

在《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后,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人大都不同程度地就听政程序(有的包含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对数额较大的罚款的确认更是体现了地方和部委的特色。《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较大的幅度为“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超过30000元的罚款”。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规定的是:“(五)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以上;六)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是:“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安徽省池州市《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是:“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是:“财政部以及专员办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其”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为对公民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地方财政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其”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贵州省专利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是:“(一)拟对公民处以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罚款;(二)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罚款;”《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内容更为详细:“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二、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三、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及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 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制作听证笔录 9.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一、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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