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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民房确权,深圳农民房转正要补多少地价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1 23:21:12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1,深圳农民房转正要补多少地价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这个事情,感觉我们这些有房产的原住民会因此受益,其实就我了解的一些人的想法,到底要不要这个确权,也不一定是好事。”在龙岗六联社区拥有一栋违建房产的罗先生表示,此前深圳对农民房也划定过一些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确权,但当时很多人并没有提交材料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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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民房转正要补多少地价

2,我打算在深圳买小产权房但是看到房屋转让合同很多看不懂请大

小产权不允许上市买卖的 所以你们私下买卖价格自己商量 他们要3%或者30%都可以! 10天内?什么?看不懂国家政策经常变 万一将来有机会转换成大产权 国家是要找你收取 土地出让金3% 补缴综合地价10% 一些税的! 但房的价值自然也增加N倍! 这个对你绝对有好处!!和约可以看出 你这个小产权开发者 比较正规!也很负责!!
我是来看评论的

我打算在深圳买小产权房但是看到房屋转让合同很多看不懂请大

3,1990年盖的无产权房子拆迁国家有什么政策

无产权房应该属于违章序列,但具体拆迁时当地一定会有规定的。
基本上都会有补偿政策!
你是农村土地还是城市土地,如果是农村,一般是村委分配的土地使用,一般村委会与你协商拆迁。如果是城市,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赔偿
不知道你的房子是自己建农民房,还是小产权房,现在深圳在试点小产权房改革,但是小产权房确权的可能不大,自己建的农民房是可以确权的,拆迁如果没有产权会比较麻烦!但是肯定会赔钱给你的.

1990年盖的无产权房子拆迁国家有什么政策

4,广州小产权房最新消息 首曝13个违法项目

2月份国土资源部宣布,今年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一时间小产权房成为舆论焦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5月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首批违法销售小产权房的清单,涉及13个项目。该清单包括鑫瑞大厦、维罗纳新家园、温泉花园[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星城丽景、星城雅居、人和花园、太和花园、麓云谷8号、福泰阁、金山雅居、嘉怡园6期、盈富华庭、太和商贸新村6号楼等项目。这是广州市今年以来首次曝光违法销售小产权房清单。 “小产权房”是指村集体组织或企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自行组织建设、自行销售的房屋,未合法获得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许可,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小产权房”本质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是没有产权的房屋。 据悉,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查处 “小产权房”项目的意见和措施。为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状况不清晰的房屋,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损失。 在全国针对小产权房“喊打”的声音当中,数量不小的小产权房将何去何从? 由于小产权房承担了满足大多数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治理难度也较大。 与广州市的严厉查处不同,深圳市正计划通过转变小产权房“身份”,将其纳入保障房体系。 今年3月底,深圳公布的《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第一次明确写入 “并试点以整体租赁的方式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渠道”。这意味着深圳尝试着给“小产权房”一个合法的身份,也为其他城市治理小产权房提供了新的参考。

5,2010年到2012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一是“限贷”“限购”卡住资金“要害”,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济南、南京、厦门、杭州8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高达4595万平方米,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约38.44%,库存量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专家指出,在成交量显著下降、库存加大的当下,2011年以来银监会对房地产贷款、信托产品陆续收紧,房地产开发商资金进一步趋紧,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上半年,房地产房企将迎来还款期,资金紧张将促使房地产企业进行一场房地产市场大洗牌。 二是“限价”扼住涨价“咽喉”,以深圳为例,该市4月份实施限价房地产政策之初房价仍旧上涨,7月份旋即进一步细化限价房地产政策,除了分片区限价外,还分户型限价,并且要求“月度环比零增长”。这种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至9月,深圳新建商品房地产住宅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零增长,10月则环比下跌0.1%。 三是保障房“降温”房地产市场“渴求”,在2010年建设59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2011年又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2011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新开工面积总量的比例接近50%。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使得住房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有所改善,有望对房价调控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 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 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请问深圳房地产开发费用明细

征地、拆迁阶段:   地形勘测费   征用土地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林地补偿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地同意使用砍伐费   使用林地评估费   耕地占用税   耕地开垦费   新菜地、鱼塘开发建设基金   村民社保基金   征地管理费   征地查勘测量费   拆迁管理费   临迁补助费   城市增容费   房地产开发阶段:   土地手续阶段   用地预审附图费   土地勘测费   摘牌交易服务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契税   土地闲置费   地质灾害评估费   购买地形图费   套图费用    总规阶段:   交通评估费   调规可行性研究费   公示公证费   公示牌制作费   专业报建   环境评价咨询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   规划报建   放线测量费   公示费(含公证费、公示牌制作费)   市政设施配套费   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   招投标评标费   场地使用费   交易服务费   初步设计审查   审查费用   专家费   会议费   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费   工程定额编制费   质监费   安监费   劳保金   散装水泥基金   印花税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   农民工社会工商保险   预售证   门牌号码制作费   邮箱制作费   楼盘名、路名登报费   制作路牌费   面积测绘费   规划验收阶段   验线费   公示费(含公证费、公示牌制作费)   公示费(含公证费、公示牌制作费)   违章处罚   大确权   房屋测绘费   确权查册费   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销售交易阶段   印花税   缴交税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其他费用   工商注册费   工商年检费 补充: 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投资及成本费用由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两大部分组成。 (一)开发成本 共有八项: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依据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项目所在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1)土地征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农村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 (2)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城镇地区,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将国有储备土地或已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因出让土地使原用地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给以补偿。它实际上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 3.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4.建安工程费。 它是指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安工程费可采用单元估算法、单位指标估算法、工程量近似匡算法、概算指标估算法以及类似工程经验估算法等估算。 5.基础设施费。 它又称红线内工程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 6.公共配套设施费。 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7.不可预见费。 它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1~6项之和为基数,按3%一5%计算。 8.开发期间税费。 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费用在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算。 (二)开发费用 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管理费用。 可按项目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 2.销售费用。 它指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2%一3%; (2)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 (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一1%。 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4%一6%。 3.财务费用。 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 (三)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结果的汇总 为了便于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支出进行分析和比较,常把估算结果以汇总表的形式列出 。

7,拆除重建政策

自市政府颁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深府〔2004〕177号,下称“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城中村和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广东省政府于2009年8月出台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下称“省三旧改造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的相关政策,市政府按其相关规定制定颁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211号,下称“更新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从“旧城改造”到“城市更新” 更新办法中不再沿用以前的“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旧城改造”等表述,而采用了更具综合性、更注重城市品质和内涵提升的“城市更新”概念。所谓“城市更新”是指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内(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根据城市规划和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三类更新活动。 更新办法将城市更新的目标明确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挖掘用地潜力、拓展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变了旧城改造只是简单的拆除重建或穿衣戴帽物质形态改变的观念,更注重城市功能提升和旧城区活化的内涵。更新办法为不同现状和不同改造需求的区域提供了相应的选择,未来深圳的城市更新将实行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而且尽可能以综合整治为主。 二、两个新概念 (一)城市更新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更新办法规定“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我市的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两部分,将每一年度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和将要实施的拆除重建类及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做出计划安排,强化城市更新的计划管理,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已经完成的2010年年度计划申报工作基础上,市更新办调整了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管理模式,年度计划不再采用一年一报的形式,而是常态申报的形式。 (二)城市更新单元 在更新办法中首次提出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并对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定原则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程序进行了规定。城市更新单元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划定相对成片的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城市更新不再以项目为单位,而是更新单元为单位进行规划,可综合考虑单元内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安排,尤其是对单元内存在多个更新项目的,可以平衡各项目利益,保证配套设施落地,有效避免了以前按项目进行规划的弊端。按照以前做法,旧改规划按项目进行,如某一片区内有两个更新项目,按规划需安排一所学校时,由于无法平衡项目间利益,往往两个项目都不愿意接收学校落地,造成公共设施建设困难,无法实现完善城市功能的改造目标。 三、三方面突破 更新办法主要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工作程序、地价缴纳标准、城市更新计划管理等内容,在保持与原城中村用地改造地价政策延续的基础上,对特区内外的城中村地价标准进行了统一,并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突破: (一)改造对象从城中村(旧村)扩大到所有符合改造条件的建成区 按照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城中村”仅覆盖规划国土部门已划定的原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农村住宅建成区、老屋村三类,我区大量原农村工业建成区域和旧城未纳入改造范围;而且从我区城市建设的现状来看,原农村建成区域并未形成独立街区,大多数地区是旧村和旧城犬牙交错,村中有城,城中有村,城和村的界线根本就难以划分,人为地划分旧城旧村分别改造,不符合城市建设的规律。 因此,更新办法把符合改造条件的全部建成区纳入更新对象,并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规律进行改造,其突破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二)在改造主体产生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变事先确定为事后确认 更新办法出台前,根据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和我区相关文件精神,旧城旧村改造主要由社区集体股份公司引入合作开发商、或街道选择开发商报区政府备案确定。确定后,改造主体方可开展拆迁谈判工作,拆迁补偿完成后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更新办法在改造主体产生方面充分发挥了市场的配置作用,改造主体主要通过“收购”、“协议”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由企业或个人完成补偿收购后报区政府确认的方式产生。这种做法执行了广东省“三旧”改造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协议出让作为一种可选的方式重新明确下来 按照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我市在城市更新项目上一开始采取的就是协议出让方式。但由于国家规定经营性土地须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形式公开市场出让,而旧改用地该采用何种方式出让却规定不明确。2008年底开始市国土部门要求包括旧城、旧村在内的所有城市更新项目都要统一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南山光大木材厂地块、我区的回龙埔旧村地块、宝安宝城26区地块以及福田锦龙新村地块,在2008年底、2009年上半年通过挂牌方式进行了土地使用权出让。考虑到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的特殊性及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可操作性,2009年9月,广东省出台了省三旧改造意见,该意见明确可以采用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补签出让合同的土地出让形式,更新办法重新明确可以采用协议出让这种形式。 另外,按照更新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主导收购土地整备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其项目土地使用权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四、主要办理程序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区政府对辖区更新项目进行筛选,根据城市规划、业主意愿等情况制定年度计划报规划国土委员会,并由市政府批准;单一主体的片区还可直接向规划国土委员会申报。 (二)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此项程序主要是针对更新单元范围的土地和房屋进行确权处理,具备合法登记的土地及房屋、权属清晰的更新单元直接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省三旧改造意见,为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该意见规定了简易的特殊处理方式。但是,历史用地手续的完善须在2012年前完成,2012年之后该简易处理方式不再执行。 (三)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由区政府组织申报单位编制单元规划草案,单元规划符合法定图则的由市规划国土委员会辖区管理局批准,突破法定图则的由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 (四)企业、个人协议收购更新单元内物业,收购完成后向区城改办申请办理改造实施主体确认手续。 (五)改造单位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行政许可,补签土地出让合同或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补缴地价。 (六)更新项目开发建设。 五、补缴地价标准 更新办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拆除重建项目按照原有用地权属和用途分成四类情况,分别按相应标准补缴地价。 (一)更新项目中城中村部分的用地,特区内外采用统一的地价政策,即新建建筑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20%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本地价标准所称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地域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二)1993年7月前已经形成的旧屋村拆除重建的,现状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不再补缴地价,超出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三)拆除原有工业区的项目,改建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缴纳地价。 改建为住宅、办公、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土地用途剩余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地价;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但市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已有规定的(主要是指市政府2006年的257、258号文所规定的政策和项目),从其规定按照基准地价计算应缴地价。 (四)其它情形的用地,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有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原土地用途剩余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 另外,更新办法规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土地出让合同涉及的公共设施用地的拆迁,政府均不作补偿。结合我区的城市建设实际,区政府2010年出台了《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推进若干措施》(深龙府〔2010〕010号),即按市政府161号令的标准适当补偿公共设施用地上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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