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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伤害,幼儿容易发生的意外伤害有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08 01:26:15 编辑:深圳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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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容易发生的意外伤害有

烫伤,磕碰,食物中毒,踩踏事故
太多啦,既然是意外,就说不清楚啦

幼儿容易发生的意外伤害有

2,儿童意外伤害有哪些

儿童意外伤害有哪些?#星知计划# 00:00 / 00:32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儿童意外伤害有哪些

3,孩子意外伤害他人的法律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孩子的年龄决定孩子意外伤害他人的处理。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国家重视对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养、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法律保护上,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等,这些法律首先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未成年人犯了错误,危害了社会,也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处罚,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本条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原则,正是体现了上述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的原则。本条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过程中,他们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对事物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有一定的控制力和预见力,但又是有局限性的,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都在发展过程中,既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这里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条规定的从轻处罚,是指根据本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幅度内,选择较轻或者最轻的处罚。如依照本法规定,对结伙斗殴行为应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这一违法行为的,从轻给予八日、九日或者六日治安拘留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根据本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的下一档处罚幅度内给予治安处罚。如对盗窃公私财物的,法律规定了拘留和罚款两档处罚,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本应处拘留,但依照本条规定,应减轻处罚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孩子意外伤害他人的法律问题

4,常见的儿童意外伤害有哪些

2008年12月10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了一份最新报告:全世界每天有2000多名儿童死于可预防的意外伤害,受伤死亡的5大原因是:车祸、溺水、烧伤或灼伤、摔落和中毒。

5,儿童常见意外伤害有哪些

1)烧烫伤,烧烫伤是儿童最常见的意外伤害之一,这些包括晒伤,电烧伤,以及由炉灶、灯具、火柴,点燃的香烟等引起的烧烫伤,水加热器,浴缸等也很容易发生烫伤,因此家长要格外注意。 2)中毒,孩子不小心误服一些醒酒药,洗发水、香水、维生素、清洁产品等,很容易会引发中毒。3)溺水,溺水会直接导致儿童意外死亡,可能发生的地方有浴缸、马桶、水桶、游泳池等。4)头部受伤,孩子都是活泼好动的,一不小心就会碰撞到床,家具,楼梯,滑地板等,造成头部受伤。5)窒息,在孩子的饮食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一些食物,很容易会引发孩子窒息,另外其他会引起孩子窒息的东西有:小玩具、电池、瓶盖、硬币、气球等。另外父母们还需要注意孩子衣服上的绳子,宝贝发带、领带和丝带以及连线玩具等。 6)鼻子受伤,鼻子受伤是因为鼻子撞击到一个坚硬的表面造成。7)刺伤划伤,一些尖锐物品(如刀,玻璃片或其他易碎品,很容易会划伤或刺伤孩子。8)骨折和扭伤,孩子们都非常喜欢运动,特别是进入学龄前期后,但由于孩子的骨头比成人更容易受伤,因此骨折或者扭伤对孩子来说就是常见的了。9)眼睛受伤,当灰尘、沙子、化学喷雾,或其他类型的杂质进入孩子的眼睛时,很容易引发孩子的一些眼部问题。

6,暑假最常见的儿童意外伤害有哪些

暑假将至,这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光,也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期。盘点,往年暑假最常见的儿童意外伤害分别是溺水、交通事故、高空跌落和中毒。疾控专家提醒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帮助孩子增强安全意识,让他们安全快乐过暑假。溺水(关注指数★★★★☆):正值汛期,江河湖泊水位上涨,每一名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护责任,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自救能力。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游泳需到正规的游泳场所,且必须有救生员或会游泳的成人陪同看护;在游泳前,先做好热身运动,以防肌肉抽筋;当感觉自己在游泳时发生抽筋等不适症状或其他意外情况的时候,千万不要惊慌,应尽量使用未抽筋的身体部位帮助浮出水面,再进行呼救。遇到有人溺水时应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勿盲目下水营救。交通事故(关注指数★★★☆☆):儿童家长首先要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教育孩子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追赶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在马路中央骑自行车;注意文明乘车,排队上下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需特别提醒的是:4岁以下儿童乘车时建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在骑自行车的过程中,建议佩戴头盔进行保护。高空跌落(关注指数★★★☆☆):家长要对居家环境进行安全排查,窗边切忌放置孩子可以攀爬的桌凳。窗户、露天阳台上应安装防护网。家长还应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告诫他们不可攀爬手扶电梯或在低矮的护栏、窗户边玩耍。带孩子外出时,在高空危险区域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孩子的安全。中毒(关注指数★★★☆☆):儿童中毒多由误服药物引起,特别是低龄儿童好奇心强,一些药品艳丽的色彩、新奇的形状以及带甜味的糖衣对他们都有极大吸引力。因此,家长要对家中药品以及各类腐蚀性化学剂、鼠药等物品妥善存放,最好放在高处专柜并落锁,切忌放于儿童能触及的地方。特别提醒的是,不要用饮料瓶、矿泉水瓶装有毒液体,以防孩子误服。若发现孩子已经误服药物、毒物,家长应带上吃剩余的部分和物品包装,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

7,儿童意外伤害

你家孩子在幼儿园有上意外保险么,如果有可以申请保险公司赔付(1)幼儿园对幼儿应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在执行过程申一些家长认为,幼儿入园生活学习。幼儿园就应当承担监护责任。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孩子发生伤害事故,就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也因为没有深入领会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因而面对家长的大额索赔茫然不知所措。   (2)如何认定事故的性质?   部分家长包括代理律师认为。只要幼儿在园出了伤害事故,就是责任事故,常常把发生在幼儿园的幼儿意外伤害事故说成是责任事故,以追究幼儿园的过错责任,进行高额索赔。而幼儿园则由于内疚心理,不敢直言 "我们没有过错"。   2.一个误区   在相当一部分幼儿园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后,宁愿接受家长高额索赔,也不愿意作为被告而对簿公堂。认为打官司一是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和生源,二是怕麻烦。一所幼儿园一名幼儿在意外事故中额头受伤在医院缝了一针,园长随即在律师的建议下第一次登门就向家长赔偿3000元。她们大概没有认识到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会给幼儿园今后的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第一,使家长在对待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认识上造成误区:只要孩子出事故就是老师没尽到责任,尽了责任就不应该出任何事故;第二,给保教人员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她们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宁愿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出事故而不愿让幼儿园的孩子出事故。甚至有些教师因此而不敢组织幼儿自由活动;第三,这种 "私了"的方式会给幼儿园留下无穷的后患。   如何处理?处理幼儿伤害事故的途径及策略   1.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应采取的适当措施。   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应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同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需缝针治疗,应将幼儿送至具备美容条件的医院,美容针将不会在愈后留下疤痕。如果伤害是另外一名幼儿造成。则应细心抚慰这名幼儿,以兔其受到惊吓。   2.家园解决幼儿伤害事敌的合理途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1)家园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如双方自愿,可以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解决;(3)幼儿家长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8,目前我国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种类有哪些

儿童意外伤亡的五大因素为:1、交通事故 2、溺水 3、跌落 4、中毒 5、火灾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斯璐)记者昨日从部分大医院了解到,暑假以来,在玩耍过程中不慎受伤的儿童呈明显增多的趋势。  武警医院急诊科主任吕军介绍:“按一个夜班算,平时只有两三例受伤儿童前来就诊,但放暑假后,人数明显增加。求诊儿童为2岁-10岁居多,伤重的是骨折,另外也常见皮肤裂伤、擦伤。”  从化良口一名12岁学生放暑假独自在家,日前明仔一大早出去玩耍时,爬上高压杆塔上玩耍,不幸触电被烧至重伤,曾一度昏迷。主治的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介绍,这已是该医院近期接诊的第2例少年贪玩爬高压杆塔而被电烧伤的病例。市红会医院烧伤科李孝健主任无奈地说:“暑假期间,小孩子危机意识薄弱而且外出玩耍时缺少看管,特别容易发生类似事故。”  7月25日晚上8时许,家住天河区长湴北路的小洋在一工地附近玩滑板溜斜坡时,不幸撞到沙井盖并从滑板上后倒摔了下来,头部受伤后当场血流满脸,后被送武警医院救治。患儿的头部、右肘部摔破。暑期刚过一周,记者昨天从沪上儿科医院、儿童医院、儿童医学中心等急诊科了解到,近期儿童意外伤害明显增加,其中以骨折、误食、溺水、烫伤等为主。儿童医学专家提醒,如今,暑期儿童“家庭意外伤害”、“厨房意外伤害”并不比野外伤害少,而且其危害和严重程度也不低,家长尤需加强看管和教育。“厨房意外”频频发生 一位3岁的顽皮男孩看到爸爸妈妈用搅肉机做肉糜,好奇地把手伸进搅肉机里,想一看究竟,结果随着螺纹搅肉机不停转动,小男孩的手和肉一起被搅了进去……当父母带着孩子连同搅肉机一起送到儿科医院时,医生说只能截肢,今后无疑面临残疾。儿科医院急诊科主任陆国平教授说,最近已续连接到过两三起类似意外。 还有一位泉州男孩在家竟把机油当饮料喝下肚,结果呛到肺里,导致肺纤维化。一些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喜欢到厨房玩,结果拿着毛豆一边吃,一边走,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毛豆呛到气管里,幸好就治及时,否则险些窒息。此外,在厨房里玩耍,不小心被热水、热粥、热汤等烫伤的意外也屡屡发生……陆国平教授分析说,现在儿童家庭厨房意外伤害并不少见,其严重危害程度也很高。“家庭意外”不比野外少 一位4岁上海男孩在家玩耍时,一不小心摔到一个旧浴缸里,造成身上多处切割伤,前天半夜被送到儿童医院急救;家住闵行区的一位妈妈给宝宝在家里进行“婴儿游泳”,期间离开接了个电话,等到回来时,发现宝宝脖颈上的救生圈脱落了,及时送到儿科医院抢救脱险。此外还有一些新手爸妈,初为父母没有育儿经验,晚上睡觉时,竟然把自己的腿压到了宝宝身上,一整晚足足压了4小时,导致宝宝缺氧出现捂热综合症……对此,陆国平教授提醒,现在的儿童家庭意外伤害并不比野外伤害少,其严重危害程度也不轻,家长不可忽视。 据市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汤定华教授统计,骨折、烫伤、溺水等目前位居暑期儿童意外伤害前三位。此外,夏季衣衫单薄,玩耍时往往更容易受伤。加强日常看护、学习急救技能

9,幼儿易发生的意外伤害有哪些急用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原因。随着家庭拥有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加,在郊区和农村,大量的卡车等重型汽车和无照上路的农用车、摩托车,对在路旁行走及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孩子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家长要做的:不要让12岁以下的儿童单独骑自行车上街。12岁以上的少年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骑行在慢车道;横穿公路时,一定注意来往的车辆;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抢行;不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步行要走人行道,过十字路口要走人行横道。 窒息 儿童窒息多由于异物进入气管、气管受压迫以及口鼻被蒙所致。如外源性的异物花生米、瓜子、笔帽等,由于小儿喉头保护性反射不全,加上哭闹、玩玩具时不注意,特别容易将异物吸入气管。 家长要做的:出现这种情况要马上送医院,因为异物堵塞气管会引起窒息,甚至死亡。平时要避免儿童奔跑、讲话时进食食物,告诉孩子异物进入气管如果不即时取出就会有生命危险,吃东西时不要玩、闹、笑;平时不要把花生豆等各种坚果、纽扣、果核等小粒物品放在嘴里玩;不要把小东西塞到鼻子里。此外意外窒息也是造成婴幼儿伤害的因素。婴幼儿俯卧睡姿比仰卧、侧卧更易发生猝死。 跌伤 在所有的儿童意外伤害中,跌伤是发生率最高的非致死性伤害。男童的发生率是女童的3倍。 家长要做的:家中有小孩应封闭阳台;患有癫痫、高血压、低血压、低血糖等特殊疾病,易导致晕厥的成年人,抱孩子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站在有危险的地方;损坏的门窗要及时修理,防止儿童攀爬跌倒。 动物咬伤 儿童被动物咬伤的也较多见,但随儿童年龄的增加而减少。这是因为年龄小的儿童喜欢和宠物狗、猫等各种小动物亲密接触,但又不懂如何与之安全相处。当孩子不断长大时,他们与动物玩耍的时间减少,也逐渐知道其危险性。 家长要做的:养狗家庭应按时进行狂犬病毒预防。被狗咬后必须立即送往医院诊治,不要延误。 伤烫伤 烧烫伤在儿童早期发生率最高,也是导致终身残疾的主要因素。烧烫伤所形成的伤害,不仅造成儿童的大疤痕、毁容、失明,而且还会给他们的未来工作生活带来心理障碍和负担。 家长要做的:给孩子洗澡时应先放冷水再放热水;不要让孩子靠近热水瓶、灶台、电熨斗等热源;养成用密封、隔热杯子喝热水的习惯,以免因杯子歪倒烫伤小孩。
撞伤,坠落,摔伤,食物中毒,
1.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性别构成:男孩28例(90.3%),女孩3例(9.7%)。 2.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类型:骨折22例(71%),切割伤12例(38.7%),脱臼(29%)。 3.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季节:春季19例(61.3%),夏季9例(29%),冬季3例(9.7%)。 4.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10:oo—14:30为12例(38.7%),7:30—10:00为10例(32.3%),14:30—17:00为9例(29%)。 5.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场所:大型玩具场所24例(77.4%),盥洗室6例(19.4%),教室5例(16.1%),活动室5例(16.1%)。 结果分析: (一)从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性别构成看,男孩90.3%,女孩9.7%,男孩明显较易发生意外伤害。原因在于男孩生性更顽皮好动、探究欲更强,且情感上更易冲动,所以发生意外伤害的几率明显高于女孩,因此要加强对男孩意外事故的预防工作。 (二)儿童意外损伤较多发生的类型是骨折,占总体数量的71%,明显高于切割伤38.7%和脱臼29%。活泼好动、充满好奇心是学前儿童的特点,这样的性格特征更容易使他们在活动中忽视周围的环境因素,追逐奔跑时、嬉笑玩闹时,稍不留意,极易摔倒、碰伤,导致骨折。因此,保教人员始终要有安全意识,对潜在的意外损伤有预见,提高警惕,发现危险苗子,及时加以处理。 (三)儿童意外伤害较多发生在春季,占总体数量的61.3%,明显高于:夏季29%和冬季9.7%。春季儿童活动量增大,易冲动暴躁,汗液的刺激会导致其自控性、动作准确性降低,因此,托幼机构意外事故预防应该考虑季节的特点。 (四)儿童意外伤害较多发生的时间段是10:oo—14:30,占总体数量的38.7%,高于7:30—10:00(32.3%),14:30—17:30(29%)。此时,教师在组织儿童上课或游戏后,思想状态由紧张转为放松,对儿童的安全监护也开始有所松懈,而儿童也从兴奋期进入疲劳期,体力和自控能力明显下降,因此,10:oo—14:30这一时间段是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峰期,托幼机构应该加强防范意识和相关措施。 (五)儿童意外伤害较多发生在大型玩具场所,占总体数量的77.4%,明显高于盥洗室(19.4%)和活动室(16.1%)。 如今,随着托幼机构环境的不断改善,儿童户外活动逐渐增加,活动场所面积逐渐增大,户外活动场所中,大型玩具的造型新颖、色彩鲜艳、玩法有趣,使活动时兴奋忘形、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极易发生意外伤害,故大型玩具场所发生意外伤害的几率明显高于其他场所。这就要求教师仔细观察大型玩具的结构特点,活动前,对儿童反复强调玩法和注意事项,活动中,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动静结合、自由与组织结合,做到循序渐进,逐步适应,教师特别要关注儿童的疲劳程度,及时发现儿童的体态表现,并且提醒儿童进行休息或者缓和情绪,从而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此外,如今托幼机构普遍比较重视改善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但对盥洗室地砖的防湿防滑措施明显难达共识,此次调查中,盥洗室19.4%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显示盥洗室的安全防范不容忽视,所以本文提出,有条件的幼儿园,最好把地砖换成地板,这样可以避免盥洗室成为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另一高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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