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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行政单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税金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04 09:29:39 编辑:深圳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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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单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税金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即免征额),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如下。2、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4、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应交个税。5、按照我国现行个税条例,薪酬所得计征个税时允许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6、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行政单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税金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个人应纳税额=综合所得-5000元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依法已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 00:00 / 01:57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每个月的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在扣除起征点在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然后乘适用税率在扣除速算扣除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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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所得税怎么算比如我的工作是5300元那么我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交

个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水平税率有差异,说起来也很复杂。、你想一看就明白,不妨用个税计算器吧给你个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alc/tax_pers_income.html收入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各项社会保险费 ,通常有五险一金。你说你那里只有四险,没有住房公积金,那没有的就不计算在内,不得扣除。
2011年9月1日实施,我国个税的起征点调整至3500元(即免征额)。现行方法: 税率的计算方式如下: 你的工资(如果是扣除五险一金以后的),那么计算方式就是(9000-3500)*20%-555=545元。

5,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求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320000*65%-24000=184000元其中:24000元是个人费用扣除标准,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二、求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184000*35%-6750=57650元
2008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目前是月收入超过2000起征,2008年3月开始上调到此标准,此前是1600/ 也就是说,低于起征点的,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说明:起征点变化以后,税率和计算方法保持不变,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没有变化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7,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例如个人的综合所得的个税,就是应税额乘以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额是个人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而超额累进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王某属于第二种情况,应交个人所得税=(12800+1200-2000)*20%-375=2025

9,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计算方法: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二、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10,个人所得税中的运算扣除数怎么算出来的举个例子

因为个人所得税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超过部分执行本税率,低于部分执行下一级税率。为了计算简便,就推出了速算扣除数。比如:计税所得额低于500元的税率是5% ,超过500至1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 ,速算扣除数是25。假设计税所得额是800元,如果没有速算扣除数计算起来就比较麻烦,要分两步,1、500元以下部分 500×5%=25元 2、500-800的部分 300×10%=30元 ,应纳税款=25+30=55元。如果按速算扣除数计算就简单多了800×10%-25=55速算扣除数有它的规律,下面是各级别的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距 税率 % 含税级距 应纳税所得额(元) 速算扣除数(元) 应纳所得税额(元)1 5 不超过500 0 不超过252 10 超过500-2000 25 超过25-1753 15 超过2000-5000 125 超过175-6254 20 超过5000-20000 375 超过625-36255 25 超过20000-40000 1375 超过3625-86256 30 超过40000-60000 3375 超过8625-146257 35 超过60000-80000 6375 超过14625-216258 40 超过80000-100000 10375 超过21625-296259 45 超过100000 15375 超过29625
工资、薪金之所以在一起说应该是为了表示个人的基本工资、各种奖金奖励、各种补贴等需要合并计算交税。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是一回事了。 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计算总结出来的。例如工资2000,允许税前扣除1200,应纳税额就是800。不用速算扣除数算的话,应这样算:500×5%+(800-500)×10%=55。如果用速算扣除数算:800×10%-25=55。这样计算是不是很方便?并且工资越高计算越方便

11,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工资、工资计算公式: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计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人税征收点实际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纳税征收点:现行征收点按5000元/月的征收标准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缴个税金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要扣除专项扣除项目、子女教育等附加的专项扣除项目,及企业年金等其它国家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目前我国实行分级税率,所有人的收入都被分为了7级,每一级的税率都不一样。分别是3%、10%、20%、25%、30%、35%、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12,怎么算工资所得税比如应发2400实发多少怎么算详细点

应发工资—代扣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应发工资—代扣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2000)*个税税率=实际发的假设代扣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是200(具体问你们管社保的人,他那应该有数据)应纳税所得额就是2400—200=2200代扣代缴个税为(2200—2000)*0.05=10实发工资为2400-200-10=2190我是按照既上社保又如实缴纳个税的 情形计算的,如果不规范 ,那你就随便处理吧
现在 个税 七点提高了 是三千 所以2400 不需要缴税的
首先,要根据这个员工去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需要代扣代缴的社保费用;然后,将应发-需要代扣代缴的社保之后,看是否超过2000.对于超过2000的,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不超过2000不需要。计算应发-代扣代缴社保-2000之后的数字,比如=B,将B放到下列表中差对应那个级别: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例如:B=600,那属于级别2,个人所得税=600*10%-25=35最后的实发=应发-代扣代缴社保-35
现在个税起征点都调到3000了,还有,税率也已经从九级降到五级了
比如a列为实发,b列为税金,c列为应发.公式见下面:实发工资 个人所得税 应发工资 2400 =c2-a2 =round((a2-2000*0.05)/0.95,2)即可求得个税为21.05 应发工资为2421.05了 . 提醒:如果实发工资高于2475元.c列公试就有变动了,注意!

13,论述个人所得税各项收入的计税方法

一、薪酬、福利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现行方法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二、奖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有两种:1、公式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关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假设李某2006年2月工薪所得为1700元,年终奖为6000元,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步骤一:确定适用税率。 【 6000-(2000-1700)】/12=475 ,故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步骤二:年终奖金的应纳税额=【6000-(2000-1700)】×5%=5700×5%=285(元) (2)假设李某当月工薪所得为2200元,年终奖为6000元,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步骤一:确定适用税率。 6000/12=500 ,故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步骤二:年终奖金的应纳税额=6000×5%=300(元) 备注:第(2)种情况的2200元应单独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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