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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应该多大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29 22:07:20 编辑:深圳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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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应该多大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 39-87》表3.1.5规定,活动室、寝室是2.8米,音体活动室是3.6米。
去百度。。幼儿园大班必学字。。第一个百度文库里有。。。也可以买一些学字的卡片。。找个家教也可以不过花销稍大一点

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应该多大

2,做幼儿园的设计需要哪些建筑设计规范

一、主要规范: 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总体环境设计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二、次要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三、涉及的规范: 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做幼儿园的设计需要哪些建筑设计规范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的目录

现在是jgj 39-1987实施日期:1987-12-01现 行中文名: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 基地选择,第二节 总平面设计;第三章 建筑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第三节 托儿所生活用房,第四节 服务用房,第五节 供应用房,第六节 防火与疏散,第七节 建筑构造;第四章 建筑设备:第一节 给水与排水,第二节 采暖与通风,第三节 电气。附录一 名词解释;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 本规范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的目录

4,现行的幼儿园设计规范是哪个DGTJ 08452005 是国标吗

现行的是幼儿园设计规范是: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39-2016 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还有一个:幼儿园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建标175-2016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另外,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DG/TJ08-45-2005 是属于地方法规的!
1、“d”打头的标准属于地方性标准。2、“dg/tj 08-45-2005 ”应该是“db/tj 08-45-2005 ”,是上海市地方性标准。3、目前幼儿园设计规范好像还没有国标,而是87的行标,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5,幼儿园走道疏散标志指示灯安装高度为距地05米有问题吗

回复 1# 楼主说的是《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这本规范?http://wenku.baidu.com/link?url=YAIWPVqTh3CUOsVhdV7TzL14LII1FIbW_e2IBP9fzrmSaoW_WyvNWKyCi1EXyhtDlBOsSpWdzVOQLllOAHQDtfqZ0k6a7Bqtq3xvUCOxeNO似乎没有7.3.5条。是这条吗?第4.3.4条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1.70m的电源插座。
疏散指示灯必须装在1m以下,没有任何问题。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电气界总有神奇的故事。

6,幼儿园和托儿所有什么区别的吗

幼儿圆是有一定的年龄范围的,也要有一定的教学计划.而托儿所则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些东西,但肯定要有一定的安全设施的.从条件方面考虑一定是幼儿园比较多,所以你说哪个好办就是条件少的托儿所了. 托儿所、幼儿园 用于专门照顾和培养婴幼儿生活能力的地方,也指公共场所中因父母不在而由受过训练的服务人员临时照顾孩子们的房间或地方。 托儿所应是能让孩子们得到锻炼成长的环境,同时也让孩子们获得珍贵的友谊和回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四) 第3.5.2条 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第六节 防火与疏散 第3.6.1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第3.6.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

7,幼儿园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钢构安装制作z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儿童活动场所: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要求:1、设置场所的建筑及楼层要求;2、设置场所的疏散门、安全出口要求;3、设置场所的吊顶要求;4、消防设施要求;5、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设汽车库的要求;二、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其设置场所的建筑及楼层要求:1、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2 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5.4.4)2、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且应符合下列规定:(5.4.4)(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3、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活动场所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当为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5、除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外,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 5.5.8 规定的公共建筑,可以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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