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深圳市 > 报废汽车,报废汽车去了哪里

报废汽车,报废汽车去了哪里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10 14:11:27 编辑:深圳本地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报废汽车去了哪里

1、当汽车达到报废条件,或者我们自愿报废所有车辆时,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把机动车交售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进行解体,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异地车主可以在本地直接办理。在申请报废后,可以在本地找到汽车回收企业,卖给他们即可。2、目前我国对汽车报废的处理方式较为单一,基本是卖废铁,并且明文规定了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是不允许拆卸买卖的,必须全程录像拆解,拆解下来的一些小件,例如反光镜,车门,玻璃升降机会卖到一些配件厂,由于这部分零件有再利用价值,也形成了一条利益链,但是绝大部分车辆报废后都被当做废铁处理掉了。
、已经取消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了,现在报废轿车,只会有报废车的残余值,具体价格可以当地报废汽车公司,1、如果你继续购买大众汽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可以在4s店购买新车时,将报废的普桑抵价大约1.6万元。我朋友年前就是这么做的,将自己94年的普桑办理了报废在购买朗逸时,抵了1.6万元。2、如果不去办理报废手续,把普桑当废铁卖给收购站,估计也就3000~4000左右3、如果车况好,将普桑拆零件卖给车辆报废的相关公司,估计5000~7000不等!

报废汽车去了哪里

2,汽车报废的标准有哪些

一、汽车报废的标准有哪些1、汽车报废标具体如下:(1)没有通过年检的和不按时年检的汽车进行强制报废,由于每辆汽车都有使用的年限,从几年一审到半年一审对审核不合格的汽车要执行强制的报废;(2)总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的进行强制的报废;(3)我国对于汽车排放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国六的标准已经公布,使很多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汽车进行报废;对于现在的汽车,国二、国三的车型都是不允许上路的,有的地方国四汽车都很难上牌。2、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二、汽车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1、首先需要先将汽车违章处罚先缴纳完毕,然后向公安机关申请机动车报废的办理并且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2、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根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报废证明》对报废的汽车进行收购,然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的证明》;3、将回收证明交给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的注销办理,汽车的报废处理就已经办理成功;4、报废汽车回收的企业不能对收购的汽车进行改装等,将报废汽车的零件进行拆卸;并且不能向个人或是单位出售报废的汽车。

汽车报废的标准有哪些

3,汽车报废年限频出新规 一辆车能开多久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报废车这个词语,可是我们对于报废车的评判标准却不清楚,只知道报废车一般是很老的车子,开在路上比较危险,其实报废车的意思是,车子在车管所进行年审的时候,没有通过相关的测试和检查,被交警强制报废,所以叫做报废车,这种车子按规定应该销毁,不得在上路行驶。那么2017年的报废车年限政策又出新规。要求全国将开始实行国四排放标准,所有不达标的车辆包括国二和国三都不允许过户或上牌。如果已经上牌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具体要求是这样的:如果经过维修或者是调整仍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经调整和维修仍不符合机动车上路安全的;在检验有效期满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中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达到一定年限的则会强制进行保费。其实从2013年5月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私家车的报废年限取消,而改为最大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才强制报废,但如果你没有行驶到60万公里,则可以向机动车管理部门申请延缓报废期限。如果你确实需要为机动车申请延缓报废年限,则需要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检测表和交通强制保险材料向车管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车管所会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如果检验通过则可以继续上路行驶,反之则参考之前的报废条件。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搜一下:汽车报废年限频现新规定,一辆车到底能开多久
其实从2013年5月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私家车的报废年限取消,而改为最大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才强制报废,但如果你没有行驶到60万公里,则可以向机动车管理部门申请延缓报废期限。

汽车报废年限频出新规 一辆车能开多久

4,报废车标准是什么

一、报废车标准是什么1、报废车标准,具体如下:(1)当机动车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国家将会指导报废;(2)如果经登记的机动车需要进行强制报废,车主应该将机动车出售给相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提交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的号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销。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汽车办理报废流程是什么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3、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4、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5、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6、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7、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办理报废登记;8、办理报废注销。

5,汽车的报废期是多少年

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 8年 中型出租载客汽车 10年 大型出租载客汽车 12年 小、微型租赁载客汽车 10年 大、中型租赁载客汽车 15年 小、微型教练载客汽车 10年 中型教练载客汽车 12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 15年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 13年 大型旅游、公路客运汽车 15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 8年 其他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 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20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 9年 装用单缸以上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 15年 全挂车使用 10年 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 15年 正三轮摩托车 10年-12年 其他摩托车 1年-13年 最后小型或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无使用年限限制 自登记之日起6年内每两年检测一次 而后的第7年到15年期间每年检测一次 超过15年的根据车况每年检测两次 直至你的黑风再也跑不动的那天及止 实际上超过15年的爷车开着也木什么意思了 但政府才不愿说出叫你报废呢 此刻是你黑风年轻时欠下的债到该还的时候啦 说句土话:那叫弄不肿你就不是个弄家 你想15岁的车龄和1岁的车龄是一样的检测标准 保证是一上那劈劈啪啪检测线就灰头土脸地滚下来了 识时务的交些不合格项目罚款了事 不识相的还认为自己老当益壮 宝刀未老呢 气哼哼回去疗伤一番后转头又来闯关 结果可想而知 最终和你玩差不多了就叫你通过算了 此刻你回去后不知元气值恢复多少时 一看日历 我日离下半年的擂台赛比赛时间已不远了 经过两三年的较量 我敢肯定 黑风死不死额不知道 额知道驾黑风的人是离死不远了! 以上纯属闲聊八侃 决无讽刺意思 其实自己的车自己最明白 车是为人服务的 不要反过来就好了 .

6,报废车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报废车的标准是什么样的1、报废车的标准如下:(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2)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 (3)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4)微型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2年;(5)半挂牵引车的报废年限是15年; (6)大、中型旅游、公路客运车的报废年限是15年。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二、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有哪些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7,汽车怎样报废

车辆报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拿报废单的 报废就三四百块钱一顿 第二种是不拿报废单的:报废就是一千多一顿. 前提是车辆必须是红车!有手续的. 首先找到当地的报废车厂 里面会有负责人告诉你流程. 首先给你车照相 然后脱印你车子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大车就是大梁号} 然后你可以去当地的管这方面事情的机构询问 你这类车报废补贴标准如何{这步最好车子报废前就去问} 再然后就没你什么事!如果你是拿报废单的 就等电话通知吧 不拿报废单的 拿钱走人!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具体过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这项规定已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8,各种车辆是怎样报废的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合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它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它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便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分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八、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标准发布前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报废条件的车辆,允许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之内报废。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型私用15年,到时候根据车况可延期。
去车行
按车的年限和行车里程!!
国家已经取消了强制报废期限!之前是15年强制报废!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合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它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它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便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分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9,请问汽车报废如何操作

汽车报废操作: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机动车使用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汽车报废标准、您看看 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 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 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 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 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 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 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 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 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 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 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 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 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 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到年限可继续用机动车。 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先上百度查,这样就可以节省您很多时间。

10,什么才算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到年限可继续用 机动车如何延缓报废?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xx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文章TAG:报废汽车报废报废汽车汽车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