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深圳市 > 深圳市工资最迟什么时候发放,深圳市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深圳市工资最迟什么时候发放,深圳市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6 08:55:32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深圳市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深圳市规定工资支付时间最晚不得晚于下个月的15日。比如,1月份工资应在2月15日之前发放。同时,员工个人因素引起的无法发放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总之,深圳市对工资发放的时间规定,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促进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稳定关系。

深圳市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2,深圳三旺通信每月几号发工资

解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第十一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的,自用工之日起至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满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首个工资支付日按日折算支付,也可以在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合并支付,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期超过五日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由上述规定可知,于每月的工资而言,公司应当在次月的7日前支付,因故不能在该时间发放的,可以延长5日,即12日之前发。如果因为生产经营困难,在征得公司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的,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即最晚应当在22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深圳三旺通信每月几号发工资

3,深圳发工资日期规定

一般公司都是月底或次月第一周发工资,也有一些是压半个月工资,也就是次月中旬发工资。劳动法没有严格规定公司应该几号发工资。一般情况下,每月1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但也有例外:比如,10日刚好遇到节假日或周末,那么就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又比如,碰到国庆节这样的长假,月初很难核算全部员工的工资,这时候就会发布通知告知全体员工延期至15日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工资发放时间”的条款,不能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比如,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次月20日发放工资”,这是明显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条款,司法实践中会被法院认定该约定无效。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也就是各地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日期的地区,主要以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日期为准。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具体每月几日需要支付工资,但是基于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的规定,如果公司在次月月底仍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则因此又要额外承担一笔损失了。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深圳发工资日期规定

文章TAG:深圳深圳市工资最迟深圳市工资最迟什么时候发放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