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和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四种类型。相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样有三个特点,长远来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论各方面都好于公益二类,这是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主体公益性质决定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是事业单位的主体,除了少部分因为职能相近等原因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外,其余基本不受分类改革影响,在事业单位中属于风险最小、最稳定、可靠的一类。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工资怎么供给?
自收自支事业编顾名思义就是单位自负盈亏,自行核定员工工资标准,从收益中拿出资金承担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财政概不拨款负担。因此,自收自支事业编虽然名义上有一纸编制傍身,可以按事业标准享受相应的社保和待遇,实际上其收入与待遇效益直接挂钩,与企业员工没什么两样,由于涉及财政供养问题。类似的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编要想转全额或差额编制,按惯例必须过编委会才能转变财政供养方式,属于典型的逆向流动,
这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区别于全额和差额拨款编制最大的不同之处。鉴于自收自支事业编的特性,这种性质的标志一般只存在于自收自支性质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作为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全部由财政负担,一般不太可能有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存在,这是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主体公益性质决定的。
但是,在机构改革中,不排除因为单位撤并整合,存在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编制整合进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可能,那么这部分事业编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人员在转隶时,肯定会有部分经营或收费职责转到新单位,自筹收益负担他们的工资待遇,如若不然,那么只能由财政核拨经费用以支付工资,总的来说就一句话,不管什么单位的自收自支事业编,其工资待遇肯定由单位自筹承担,要么从经营收益中拨付,要么从收费资金中留成,原则上不会由财政负担,除非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2、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公益一类和二类哪个发展前景好?
长远来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论各方面都好于公益二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出主体职责是提供公益服务或行政辅助,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服务机构。公益一类事业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全部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二是主要集中在科教文卫领域,像疾控中心、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小学和初中、乡镇卫生院等,都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是事业单位的主体,除了少部分因为职能相近等原因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外,其余基本不受分类改革影响,在事业单位中属于风险最小、最稳定、可靠的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可由市场配置资源,同时提供部分公益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公益二类一般为差额拨款性质,财政提供部分拨款予以支持,其余由单位自营收费资金补足,
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高校、公园、房产交易所、设计院等,基本上都是公益二类。公益二类受改革冲击比较大,按照经济效益情况区分,大致呈现三个方向:一、部分经济效益较差,主要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责,改公益一类;经济效益一般,可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经济效益较好,主要职责是经营或收费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企业,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车补吗?
事业单位有车补,但绝大多数岗位都是实报实销。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和行政工勤都有车补,公务员公车改革早已到位,从2016年开始,各级公务员(包括基层公务员)均已发放车补,具体标准各地不一,但基本上相差不大。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厅级干部车补上限为1690元,处级干部车补上限为1040元,科级以下干部车补上限为650元,并且,正厅、副厅,正处、副处以及正科、副科之间的车补也有所差距,
就连行政工勤也按科员标准来发放车补。另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车补标准和公务员标准是一样的,而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仍然是事业身份,是没有车补的,事业单位车补也基本改革到位,很多地方,原来配备公车的岗位可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其他岗位实报实销,不论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当前公车改革已基本到位,绝大多数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实报实销,也就是凭票据报销,比如,你打车到其他单位送文件花了20块钱,那么你就可以向单位报销这20块钱的打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