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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误餐费标准,误餐补助标准最高是多少不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1 12:53:25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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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餐补助标准最高是多少不交个人所得税

各单位自己定的。国家的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

误餐补助标准最高是多少不交个人所得税

2,请教高人误餐补助以及交通费

你查到的那条规定只是说明员工的误餐补助可以从税前扣除,是这个意思 而你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老板吝啬和苛刻的问题。两个问题没有联系 总的来说,公司存在克扣员工的误餐补助和交通费 ,但这些不是国家强制规定的 ,所以企业有很大的权利

请教高人误餐补助以及交通费

3,怎么样才算是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1.只是临时外出(如出纳去银行)而误餐的情形,不是每人都有份。 2.符合当地财政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样,但普遍标准比较低,有的地方只有3元2角)
误餐费每天50元
1符合你当地规定的标准或行业平均水平2企业制定了规范标准

怎么样才算是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4,东莞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1.根据《关于工伤职工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1〕179号)的批复意见,现将我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费补助标准,按35元/人/天执行。二、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按300元/次的定额标准执行。2.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5,误餐补助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的一切津贴,补贴,如果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职工, 都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算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项目,每次都实报实销,就走应付福利费处理,最好不要和工资一起发放,这样要多缴税,对公司也没什么利益,我认为应该算是给员工的福利
根据财税字[1995]82号: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国有企业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政策怎样规定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超时工作和节假日值班的,不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由单位安排补休时间;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误餐费(只限午、晚餐)。目前,误餐费标准依据宝金财(2008)29号文件规定为是每餐2.5元。根据《劳动法》规定,超时加班应当支付平时工资150%的工资,周末加班要支付平时工资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7,东莞市意外工伤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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