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东莞市 > 交通违章处罚标准,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

交通违章处罚标准,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9 17:36:07 编辑:东莞本地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

按次数处罚,但是同一个违法行为(限超载、不带驾驶证、行车证这一类的,超速、闯红灯、占用车道不在这个范围内),同一时间,同一位置不能处罚两次。

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

2,交通违章怎罚款多少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交通违章怎罚款多少

3,交通违章处罚新规定有哪些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3、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5、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7、超速驾驶,记6分。

交通违章处罚新规定有哪些

4,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

若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是会收到严厉的处罚,下面将为大家介绍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5,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6,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处罚标准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了19条一款,99条1款第一项第2款,51第三款。请问要罚多少款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司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200==2000 可拘留

7,请问违反交通各项规则分别都罚多少钱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违章行为只有原则性规定。比如: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等等,这些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各个省市又制订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各省市之间不一样,比如,同样是不戴头盔,有的罚20元,有的罚50元,重庆市罚款100元。所以全国没有统一的违反各项交通规则的罚款标准,你自己可以根据你违规所在的省市,在百度上输入“××省(市)××交通罚款标准”字样去查找,比如重庆市的标准就是:“重庆市公安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标准暂行规定”,这里面就有详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五)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七)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十三)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五)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十六)逆向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三)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四)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五)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八)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九)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三)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三)不按规定会车的; (四)不按规定倒车的; (五)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六)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七)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这里有最新的罚款标准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ars/1/26307.shtml
文章TAG:交通违章处罚标准交通交通违章违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