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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硕铭电子工伤,东莞市工伤认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17 20:19:55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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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工伤认定

请问一下,伤的严重吗,住院多长时间,医生建议出院后还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康复,你的伤能评残吗?还有医疗费公司出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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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工伤赔偿标准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谢谢,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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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你拿的底薪是错误的。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七个月工资。详情请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还处于工伤未鉴定前——停工留薪期内,应该按照受伤前的工资待遇发放,不得少发停发,而不是发放平均工资或者底薪。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好像是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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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东莞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仲裁维护权益! 注意: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5,专家您好东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本人有社保问社保局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2012年10月手指伤残十级.厂方应付多少
专家您好:请问工伤十级赔偿标是多少?是怎样贴偿的……

6,我在广东东莞工伤9级伤残的待遇核算情况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2139的金额缴费。 九级工伤是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你的赔偿?9得出2139。你们当地的平均工资是3565
是按东莞的社评工资60%交的,社保很少会按照个人工资交
你好,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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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后续赔偿要等评残出来才能计算 有什么不清楚可加QQ:862817017
首先你得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其中有明确规定,我就不详细法条内容了,网上搜索一下。 赔偿标准主要就这三大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我可是很认真的回答的哦
按照东莞的工伤赔偿标准可以补助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补你本人六个月的工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以发六个月的 等 你还是参考一下工伤赔偿标准和做个伤残鉴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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