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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统缴车辆时间,东莞车辆统缴费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9 00:55:41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1,东莞车辆统缴费

800元/年。

东莞车辆统缴费

2,东莞2013汽车要交统缴吗车船税什么时候交

2013还没到呢?每年1月交当年统缴 ,1-6月交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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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汽车统缴最迟什么时候交不会罚款

统缴每年要在车辆登记日期前要买(行驶证上面有记录)。车船税每年都要买。明年年审才买今年的话,要收滞纳金的。必须要当年购买。现在新车一般都是两年年审一次,所以不能等年审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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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车多久要交东莞车船税

车船税的缴纳是每年的12月31号之前缴纳当年的即可。例如14年的车船税在14年12月31日前缴纳即可。超过则会有滞纳金!
车主居住证所在镇区的地税局登记,然后去任何一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前台缴纳即可。带上行驶证、发票、登记证。

5,救助关于东莞2010年的统缴要几时交

2010年12月9日这前交就可以
2010年东莞市籍车辆缴费标准仍按2009年度年票费收费标准执行:20座(含20座)以下非营运客车,800元(如小轿车为800元/辆·年);20座(含20座)以下营运客车,1600元;21座(含21座)以上非营运客车,3600元;21座(含21座)以上营运客车,4500元;2吨(含2吨)以下货车,1000元;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4200元;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6600元;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8000元;摩托车,60元。 路桥年票费滞纳金仍按现行计收办法收取:①本市籍新入户的机动车辆和外市籍转入的机动车辆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25天内必须办理年票费,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起加收应缴费额的2‰滞纳金;②《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缴交2010年度路桥年票费,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应缴费额的2‰滞纳金;③登记日期在4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2010年度路桥年票费,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应缴费额的2‰滞纳金。

6,关于东莞统缴的问题

理论上是的,前两年的没交齐,今年的你也买不到!要不你再用两年再卖给别人罗!
2010年东莞市籍车辆缴费标准仍按2009年度年票费收费标准执行:20座(含20座)以下非营运客车,800元(如小轿车为800元/辆·年);20座(含20座)以下营运客车,1600元;21座(含21座)以上非营运客车,3600元;21座(含21座)以上营运客车,4500元;2吨(含2吨)以下货车,1000元;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4200元;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6600元;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8000元;摩托车,60元。 路桥年票费滞纳金仍按现行计收办法收取:①本市籍新入户的机动车辆和外市籍转入的机动车辆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25天内必须办理年票费,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起加收应缴费额的2‰滞纳金;②《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缴交2010年度路桥年票费,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应缴费额的2‰滞纳金;③登记日期在4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2010年度路桥年票费,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应缴费额的2‰滞纳金。

7,东莞车辆路桥统交费

关于收取二○○九年度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年票费的通告 根据粤价函〔2007〕699号、东府〔2007〕131号文件精神,我所将于2008年12月1日开征2009年度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年票费,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籍车辆缴费标准仍按2008年度年票费标准执行; 二、路桥年票费滞纳金仍按现行计收办法收取,即《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2009年3月31日前缴交2009年度路桥年票费,而登记日期在4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否则,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滞纳金; 三、车主可凭行车证(或行车证复印件)到我所以下年票费征收点缴纳路桥年票费: 1、所部年票费征收点(市万江区107国道拔蛟窝路段江龙酒店旁,电话:22775592); 2、万江年票费征收点(万江君爵酒店旁公路局万江征稽分所内,电话:22275617); 3、黄江年票费征收点(樟木头牛屎坳公路局征稽分所内,电话:83669573); 4、虎门年票费征收点(虎门镇东较场太平公路公路局虎门征稽分所内,电话:85245245); 5、主山年票费征收点(东城主山上三杞公路局莞城征稽分所内,电话:22655313); 6、常平年票费征收点(常平镇金美管理区金河二路19号,电话:83973982); 7、燕窝年票费征收点(县道S194线石排镇燕窝收费站内,电话:86573466); 8、松安年票费征收点(莞长公路松安收费站内,电话:85532854); 9、塘厦年票费征收点(东深公路塘厦收费站内,电话:87919572); 10、市交警支队年票费征收点(莞龙路交警支队大楼违章办大厅,电话:22600946)。 咨询电话:22775591、22775592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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