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东莞市 > 东莞招工优惠政策,关于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疑问谢谢

东莞招工优惠政策,关于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疑问谢谢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20 08:54:25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关于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疑问谢谢

1、要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时间2、一定要在东莞的企业工作3、现在从9月1号好像改为毕业三年后的三个月内申请补贴4、没有买够社保的,可以写就业证明5、应该是一次性发放吧6、现在都改为在自己的户籍地申请补贴了

关于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疑问谢谢

2,东莞市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办补贴

现在东莞的是1100。加班是1.5倍,补贴是不是那个吃饭和住宿的补贴呀,是的话,一般都不会补多少,看公司情况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补贴
2010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

东莞市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办补贴

3,广东东莞市工厂普工最低低薪应多少

1200
目前情况是1100. 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于2012年1月再次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正考虑两套草拟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方案一为全省平均提高约16%,按此标准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70元/月;方案二为全省平均提高约17.9%,按此标准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90元/月。有关方案待广东省政府批准后,拟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什么时候实施还在等待。。。

广东东莞市工厂普工最低低薪应多少

4,招聘失业人员有优惠政策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zhidao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内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容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外来工如何在东莞外地也可申请优惠或是免费的白内障治疗 搜

东莞有一个复明行动,主要是为经济困难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的手术治疗。凡是低保家庭和不属低保而经济困难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均可到各镇(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接受免费手术。经定点医院调查之后,符合条件者即可分批接受手术。
向驻地的居委会或社区申请,
你好!建议你可以上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询问一下看看有没有特殊照顾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向驻地的居委会或社区申请,当然要有这类活动才行

6,买了一张东莞的移动卡在东莞地区有什么优惠活动

这个太多了,以下是在移动之吧网收集的部分活动,你可以到移动之吧网看更多东莞优惠活动;参与东莞虎门服交会,签到送10元话费;东莞家乡长途优惠活动剩下最后两个月,快参加吧;东莞动感地带、神州行预存100元送50元话费;东莞网上营业厅充值30送10元;快女空降东莞三重好礼大派送之100%机会获得第2个10元话费;东莞专员推荐双重礼,送话费。
在东莞地区有一个申请会员,就能办理会员, 比如10元/月的银卡会员,里面就包括100分钟的G3通话,200条短信,6G网络容量,每天可上传1000张照片

7,东莞最近有哪些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快办理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应切实将财政部财税字〔1994〕001号文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即:对毕业生新办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对外贸易、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教育文化等行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1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在深圳市创办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
再就业优惠证,减免个人税
减免税务
减免个人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请问:我是湖北省人,我有在家办的《再就业优惠证》,现在东莞市黄江镇电脑城做生意,要不要交税费?
1.实施创业培训。引进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实施资助性创业培训。推广《创办你的企业(SIYB)》(由国家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发)专业创业培 训,对创业人员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基本创业知识培训,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策划、创业模拟训练,提高创业者的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培训费用由市、镇(街道)、个人按7:2:1比例分担。   2.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在认真落实现有各项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对自主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为期两年的全贴息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3万至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3.个人自主创业税费减免。   (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对2005年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税优惠的个体经营人员,按上述规定执行。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年底前核准减免以上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上述规定执行。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有关部门要落实免收属于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4.加强创业服务。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健全服务机制,落实政府对自主创业的各项公共服务,包括:创业培训、政策咨询、贷款办理、创业后续服务等。鼓励建立各类创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机构和社会力量,组建各种形式的创业专家服务团,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决策参考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5.实施创业奖励政策。设立“创业奖”,对成功创业并带动户籍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典型给予资金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文章TAG:东莞招工优惠优惠政策东莞招工优惠政策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