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东莞市 > 东莞法院关于补交公积金案例,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先例个案

东莞法院关于补交公积金案例,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先例个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29 04:41:00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先例个案

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参保的,可以补缴

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先例个案

2,关于补交住房公积金

单个人亦办,不能补交,但金额可以调

关于补交住房公积金

3,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是补交了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共计7840元我的

公积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扣完了以后你当月工资不用缴税的。跟你单位办税的人交涉一下,可能是他算错了。多缴了的税也可以退回来的。
税前扣除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是补交了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共计7840元我的

4,劳动纠纷 住房公积金补交的问题

首先,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围内的。也就是说,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亦没有部门可以强制它缴纳。其次,你是2008年离开公司,距现在有9年了。劳动仲裁只有一年的期限。
不可以

5,东莞住房公积金 续交

当然是留着以后续交了。这个住房公积金可以一直到你退休后再把钱全把取出来。
什么要自动离职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一个月满后就可以离开了,这叫“辞职”,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自动离职要产生许多不良的后果,你考虑过吗?住房公积金在你离职后单位就会立马终止,到新单位后,你可以凭原单位出具的公积金转移单把帐户合并在一起。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

6,终审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并补交公积金社会保险适用法律正确不

1. 终审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并补交公积金社会保险适用法律。2. 补交是可以的,但是用这个还做为带款的话是不可以的。售楼处说的也不一定对。对于公积金贷款来讲,是正常缴存3-6个月才能贷,如果是补缴的话就不属于正常缴存。所以不是真的。3.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果试用期包含在合同内的话那按照法律规定是要交各项保险的,如果试用期不包括在合同内的话就不清楚了.
恢复劳动关系虽然法律上明确劳动者有意愿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实行有点难。其他可以操作。

7,曾经轰动一时的东莞宝成鞋厂几万人罢工要求厂方补缴公积金和养老

单位倒闭解除合同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单位无理由解雇员工,是工作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文章TAG:东莞法院关于补交东莞法院关于补交公积金案例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