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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宅基地变更程序,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12 19:13:57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1,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

一、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手续

1、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2、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3、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核; 4、发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手续

3,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4,宅基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户主变更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需同时具备几个条件: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户主变更手续一般需要准备:原户主的变更申请、新户主的过户申请、双方签订的有关房屋赠与或者买卖协议、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到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一起进行,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行为。信息参考来源:http://fjgtfw.cqgtfw.gov.cn/html/wdlm/12/12/132.html

5,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第二、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注:含拆、翻、扩建房屋

6,宅基地使用人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7,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过户

目前,宅基地使用过户操作程序如下: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户口在农村的村民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但不准买卖。若是申请宅基地建房确权后,同一社区的成员可以买卖过户,也就是说宅基地不能买卖,但上面建的房屋可以买卖给同一社区的成员。首先你家盖房子后是否申请了建房许可证、办理了房权证,如果没有办房权证带着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房屋座落证明;之后带着所述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受理、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以上步骤办理完毕,或者你们有房权证双方就可以进行交易过户了。
需要受让方也是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双发一起到村委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公示后,全村三分之二通过,再由村委会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需要受让方也是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双发一起到村委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公示后,全村三分之二通过,再由村委会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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