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乡镇一级的机构改革其实是基本完成的,在2018机构改革中,应是整合并对应上级部门进行设定,乡镇畜牧兽医站将如何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保留的对象,也是机构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形式,同时,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规定,隶属于县区畜牧兽医局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也就是动物卫生方面的检疫执法机构,也随同改革,职能和人员、编制整体归并到新成立的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统一执行农业农村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1、检验检疫事业编怎么改革?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强制性检验检疫,是做为行政辅助和支持类职能,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保留的对象,也是机构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形式,事业机构改革,行政类职能划归机关承担,生产经营类改企,公益二类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企,保留的公益服务职能分流整合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此,除行政执法外,公益一类是唯一保留的事业单位存在状态,
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保留的对象。但商检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却是明确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强制性检验检疫以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卫生检疫等为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也有公益服务职能,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由不同的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使用行政编制,为公务员身份;行政执法职能由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实行局队合一,为参公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负责公益服务和专业技术支撑,
2、事业单位改革,县级畜牧兽医局会怎么改?
由于党政机构个数限制,县区一级的畜牧兽医局,一般设置为事业单位。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撤销原畜牧兽医局,将其承担的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职业兽医注册备案、兽药经营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也有为了工作考虑,保留畜牧兽医局牌子,和新组建成立的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
因为挂牌机构不能实体化,因此即使是挂牌或者合署办公,县区一级的畜牧兽医局机构,都算是撤销了,同时,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规定,隶属于县区畜牧兽医局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也就是动物卫生方面的检疫执法机构,也随同改革,职能和人员、编制整体归并到新成立的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统一执行农业农村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县区执法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的模式设置,大队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设置一至两名专职副队长,为副科级级别,原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中,具备执法资质的参公人员可整合到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工作,工人和其他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畜牧兽医局撤销后,其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保留,成立畜牧服务中心,依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农业农村局管理,继续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等公益服务职能,
原参公人员部分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机关任职,过渡为公务员,置换为行政编制。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太少,各党政机关都有着严重的超编问题,因此转到机关的人员非常少,基本上都是领导干部,大部分参公人员和未登记参公的干部,以及工勤人员,都将保留在畜牧服务中心,随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统一安置。
3、请问有谁知道2018机构改革中的乡镇畜牧兽医站怎样改?
谢邀,乡镇一级的机构改革其实是基本完成的,在2018机构改革中,应是整合并对应上级部门进行设定,乡镇畜牧兽医站将如何改:一、地域不同,方向也不一定相同,小编就以当地情况来讲下,小编所在的县城是一座旅游业为主的小县城,畜牧业是严格控制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12年至16年时,从乡镇分离单独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但在后来一系列变动中,又回到了以前的模式,回归到乡镇,并入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五站:农技站、经管站、农机站、畜牧站、农经站组合),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相信这次改革应没有太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