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种树木的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可以按照国家承包的有关规定继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承包的期限为三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承包的期限为三十年。
法律分析:一般为30-70年,特种树木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承包的期限为三十年。承包草原的年限为30至50年。林地-1/的周期为30至70年;特种树木的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分析:林地 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种树木的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林地-1/的期限不超过70年,到期可续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承包的期限为三十年。承包草原的年限为30至50年。林地-1/的周期为30至70年;特种树木的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0 承包期限为70年,期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延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三。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林地-1/ 70年。承包可以按照国家承包的有关规定继续。已承包流转到户或集体林地,且符合法律、承包、流转合同规范的,予以维持;承包或者流通合同不规范的,应当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权属有争议的树木林地应依法调解,争议解决后由经营主体实施。自留山应当由农民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或者随意调整。承包该计划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同意。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河湖等管理机构和国有林(农)场、垦殖场等单位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要明晰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管理区域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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